关于区市金宏视频会议系统改造建设变更通知 |
点击:64次 日期:2011-11-16 17:03:05.0 |
关于区市金宏视频会议系统改造建设变更通知
山东招标股份有限公司于
原文件中要求:
供应商资格要求(报名时需提供下列相关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1.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注册资金人民币100万元(含)以上;
2.若为代理商投标,需提供本次投标所供主要产品设备厂家(高清视频终端、专用mini 高清终端、高清摄像机)出具的加盖公章的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
3.投标人在青岛地区具有售后服务机构及本地技术服务人员,具有本地化服务能力,配有专业的技术队伍,能提供快速的售后服务响应(提供营业执照);
4.在以往的政府采购活动中没有违纪、违规、违约行为;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招标。
现将要求更改如下:
供应商资格要求(报名时需提供下列相关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1.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注册资金人民币100万元(含)以上;
2.若为代理商投标,需提供本次投标所供主要产品设备厂家(高清视频终端、高清摄像机、回声消除器、会议用语音终端等)出具的加盖公章的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
3.投标人在青岛地区具有售后服务机构及本地技术服务人员,具有本地化服务能力,配有专业的技术队伍,能提供快速的售后服务响应(提供营业执照);
4.在以往的政府采购活动中没有违纪、违规、违约行为;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招标。
本项目发售招标文件时间不变。在此期间,各潜在投标人可继续参与报名,其他内容不变。
本说明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之一,与招标文件和招标公告不一致的部分以本说明为准,对各投标人均具有约束力。
特此通知!
联系人:张偌翕
联系电话:0532-80973929
山东招标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