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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南区政府采购医疗设备一批项目招标公告

点击:53次 日期:2011-11-16 09:46:37.0

 

市南区政府采购医疗设备一批项目招标公告
山东中钢招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青岛市市南区卫生局的委托,对其所属单位青岛市市南区人民医院所需医疗设备一批项目及其相关服务以公开招标的方式组织政府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1. 招标概况:
1.1 项目名称:青岛市市南区人民医院医疗设备一批
1.2 招标文件编号:SDSITC-0211711
1.3 资 金 来 源:财 政 资 金
2. 招标内容:
2.1 招标货物的名称、数量:
第一包:吞咽言语诊疗仪,1台;失语症计算机评测治疗系统,1台;医用智能汽疗仪,3台;生物刺激反馈仪,1台;手指及腕关节训练器,1台;空气波压力分析系统,3台;表面肌电分析系统,1台;温热磁场震动治疗仪,1台;电动站立床,1台;手动直立床,1台;低频磁疗机,2台;电脑中频治疗仪,2台;超短波电疗仪,2台;动/静态平衡测试及训练系统,1台;
第二包:蹬踏生物反馈力量训练系统,1台;髋关节外展内收训练系统,1台;下拉/下压生物反馈力量训练系统,1台;缆绳训练系统,1台;上肢本体感觉训练系统,1台;减重康复训练系统,1台;站立训练系统,1台;站立架,2台;电脑辅助脑功能认知康复训练系统,1台;
第三包:制氧系统,1套。
2.2 技术要求及说明:详见(招标文件中第四章)技术要求及说明。
2.3 货物的制造、运输、安装、调试、培训及相关服务等。
3.投标人资格要求:
 第一包: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合法生产或销售上述产品资格,且注册资金必须不少于50万元人民币。
2生产厂家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经销商具有《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所投设备须具有《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注册备案登记)提供复印件;进口设备须具有《进口医疗器械注册证》所投医疗设备须具有《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购买招标文件时提交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3代理商须按以下两种情况的任何一种提供产品经销/代理资格证明:
3.1 厂家针对本项目专项授权书原件;
3.2 厂家设定的一级代理商为投标人出具的针对本项目专项授权书原件(一级代理商须在青岛地区具有代理销售资格),同时须提供一级代理商的经销/代理资格证书复印件并加盖一级代理商的公章;
4)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5)参加本项目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条件。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第二包: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合法生产或销售上述产品资格,且注册资金必须不少于人民币100万元或美元不少于20万。
2生产厂家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经销商具有《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所投设备须具有《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注册备案登记)提供复印件;进口设备须具有《进口医疗器械注册证》所投医疗设备须具有《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购买招标文件时提交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3代理商须按以下两种情况的任何一种提供产品经销/代理资格证明:
3.1 厂家针对本项目专项授权书原件;
3.2 厂家设定的一级代理商为投标人出具的针对本项目专项授权书原件(一级代理商须在青岛地区具有代理销售资格),同时须提供一级代理商的经销/代理资格证书复印件并加盖一级代理商的公章;
4)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5)参加本项目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条件。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第三包: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合法生产或销售上述产品资格,且注册资金必须不少于50万元人民币。
2生产厂家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经销商具有《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所投设备须具有《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注册备案登记)提供复印件;进口设备须具有《进口医疗器械注册证》所投医疗设备须具有《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购买招标文件时提交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3代理商须按以下两种情况的任何一种提供产品经销/代理资格证明:
3.1 厂家针对本项目专项授权书原件;
3.2 厂家设定的一级代理商为投标人出具的针对本项目专项授权书原件(一级代理商须在青岛地区具有代理销售资格),同时须提供一级代理商的经销/代理资格证书复印件并加盖一级代理商的公章;
4)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5)参加本项目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条件。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发售始止时间、地点:
自2011年11月17日始至2011年11月28日止,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在采购代理机构发售。
5. 招标文件售价:
每套人民币200元,售后不退。如需邮购,请另付邮资每套人民币50元。并按下述地址汇款,同时应将汇款单复印件、购买单位名称、详细通讯地址、邮编、电话及联系人传真给我公司。采购代理机构对邮递过程中的延误和遗失概不负责。
6、第三包勘察现场安排:
勘察现场时间:2011年 11月29日   上午10:00
勘察现场地点:青岛市广州路29号市南区人民医院
联系人:赵盛瑞           联系电话:13969802689 0532-86671539
7.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地点:
2011年12月9日上午9:30(北京时间)前在青岛市市南区宁夏路288号7号楼1楼开标会议室递交投标文件。
8. 递交投标文件的时间、地点:
2011年12月9日8:40至9:30(北京时间)在青岛市市南区宁夏路288号7号楼1楼开标会议室递交投标文件,逾期递交或不符合规定的报价文件恕不接受。
9. 开标时间、地点:
2011年12月9日9:30(北京时间)在青岛市市南区宁夏路288号7号楼1楼开标会议室。届时请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准时出席。
10. 其他事项:
需对本招标文件提出询问,请在2011年11月28日17:00前与山东中钢招标有限公司联系(技术方面的询问请以信函或传真的形式与招标公司联系)。凡对本次招标提出的询问,均以山东中钢招标有限公司的书面答复为准。本招标文件的解释权归山东中钢招标有限公司。
11.请各投标人按以下联系方式办理相关事宜:
山东中钢招标有限公司地址:青岛市山东路177号鲁邦广场A座三楼306室
邮政编码:266033
E-mail:wangyan@qdbidding.com
    话:0532-85722157   85727257
    真:0532-80615082
联 系 人: 王燕   刘洋 孙娜
    户:山东中钢招标有限公司
    号:408573655608091001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青岛四方支行
山东中钢招标有限公司
2011年1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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