胶州市公安局网络升级改造及传输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
点击:76次 日期:2011-11-15 09:40:32.0 |
山东中钢招标有限公司受胶州市公安局的委托,对其网络升级改造及其所需的传输设备采购项目以公开招标的方式组织政府采购,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相关事宜如下:
项目名称:胶州市公安局网络升级改造 及传输设备采购 |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
项目编号:SDSITC-0911011 |
交货/竣工期: 详见招标文件具体要求 |
资金来源:财政拨款 |
投标保证金(元): 每包不低于投标价1% |
采购单位:胶州市公安局 |
联系人(联系电话):田指导 0532-66585121 |
招标代理机构:山东中钢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青岛市山东路177号鲁邦广场A座306室 邮政编码:266033 E-mail:chenlei0609@qq.com 电 话:0532-85782127 85780827 传 真:0532-85780827 联 系 人:陈 磊 臧忠磊 李朝气 开 户 行:中国银行青岛四方区支行 账 户:山东中钢招标有限公司 账 号:2403 0414 0153 |
|
招标内容: 本项目在胶州市公安局现有网络基础上进行优化调整及升级改造,购置更新一批网络交换机和光端机,对全网IP分配重新规划和优化并进行VLAN划分。 第一包:网络升级改造。 第二包:传输设备采购。 |
|
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须同时具备): 第一包: 1、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注册资金不低于人民币200万元(含200万元);青岛市辖区外注册的企业须在青岛地区设有直属分支机构(开标时须提供营业执照及税务证原件为准),提供完善的本地化售前售后服务。 2、提供所投产品制造商针对本项目出具的专项授权书原件及针对所投产品的3年原厂售后服务承诺函原件。 3、具有ISO27001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4、具有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三级及以上资质。 5、本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第二包: 1、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注册资金不低于人民币200万元(含200万元)。 2、提供所投产品制造商针对本项目出具的专项授权书原件及针对所投产品的5年原厂售后服务承诺函原件。 3、投标人须提供所投产品入网证和检验报告; 4、本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
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发售时间:自2011年 |
|
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发售地点: 胶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胶州市行政服务中心附楼二楼) 联系人:王刚 电话:0532-82205638 传真:0532-82206571 电子邮箱:wang01071121@163.com |
|
招标文件售价:每份200元,如欲邮购需另加邮费50元汇至指定账户9020 7044 0016 2003 92225,胶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对邮寄过程中的遗失或延误等不承担任何责任。 |
|
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所需材料: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认证证书资质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
|
递交投标文件时间: |
|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 |
|
递交投标文件和开标地点: 胶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胶州市行政服务中心附楼二楼第2开标室) |
|
其它说明: 1.凡对本次招标有疑问,须于 2.凡有意参加招标的单位须于 户名:胶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账号:9020 7044 0201 0001 8366 开户行:胶州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阜安信用社新城分社 逾期未按要求交纳者视为自动放弃投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