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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棚户区改造新建振兴新区基础设施工程初步设计二次公告招标公告

点击:45次 日期:2014-06-04 00:00:00.0

实施棚户区改造新建振兴新区基础设施工程初步设计二次公告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实施棚户区改造新建振兴新区基础设施工程初步设计二次公告,已由晋发改投资发【2013】188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长治县城乡统筹振兴试验区,建设资金来源为中央预算内资金及自筹。现对该项目的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进行国内竞争性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项目包括热源厂建设;一、二次热力管网铺设;新建小区换热站2座。
  设计周期45日历天。
  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本项目的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按一个标段组织招标。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企业独立法人资格。
  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热力)乙级设计及其以上资质的企业,并在人员、设备和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能力。
  3、项目负责人应具有热力专业高级工程师资格。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形式投标。

  四、投标报名
  有意参加投标者,须携带企业营业执照、企业设计资质证书、项目负责人证、法人授权书、被授权人身份证等有效证件的原件和上述原件的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一份,请于2014年6月5日至2014年6月11日工作时间(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至12时,下午15时至18时(北京时间),在长治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报名。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2014年6月5日至2014年6月1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至12时,下午15时至18时(北京时间),在北京国泰建中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持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
  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600元,售后不退。
  3、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100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1日内寄送。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见招标文件。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长治建设工程交易网、山西招投标网、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长治县城乡统筹振兴试验区
  地  址:长治县城乡统筹振兴试验区
  联 系 人:王晓静
  电  话:18635550980
  电子邮件:czxzxxq@163.com

  代理机构:北京国泰建中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太原市柳北中昌大厦17层1706室
  邮  编:030009
  联 系 人:崔丽萍
  电  话:0351-2353607

  2014年6月4日

来源:北京国泰建中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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