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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开发区道路工程所需路灯、电缆项目采购公告

点击:94次 日期:2011-11-07 13:22:10.0

 

青岛开发区道路工程所需路灯、电缆项目采购公告
山东中钢招标有限公司受青岛开发区城市建设局的委托,就其青岛开发区道路工程所需路灯、电缆项目以公开招标方式组织政府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招标代理机构
单位名称:山东中钢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青岛市山东路177号鲁邦广场A座3楼306室(266033)
联 系 人:孙睿 王峰
联系电话:0532-85668627 85668628 80615083(自动传真)
单位网站:www.qdbidding.com       电子信箱:sunrui@qdbidding.com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青岛四方支行
账户名称:山东中钢招标有限公司    银行账号:240304140153
二、项目说明
招标项目名称:青岛开发区道路工程所需路灯、电缆
招标项目编号:SDSITC-0410811
招标项目说明:本项目为昆仑山路经济适用房配套道路工程,烟台前西侧规划路工程所需路灯及电缆采购,第一包:路灯,34套(10米灯杆,250W高压钠灯);第二包:电缆,VV4*50+1*25+2*2.5(1800米),VV4*25+1*16+2*2.5(800米)。
上述为简要说明,有意向的投标人可从招标代理机构得到进一步的信息。
三、合格的投标人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不仅限于以下内容):
(一)合格投标人的基本条件: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且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2.投标人须为国内工商登记注册并已按规定时间通过年检的独立法人单位,具备本次招标项目的生产或经营范围;
3.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本招标项目的同一包中同时投标;
(二)合格投标人的特定条件
第一包:路灯
1.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路灯专业生产制造商或其经销/代理商,生产制造商工商注册资金不低于人民币1000万元,其经销/代理商工商注册资金不低于人民币50万元;经销/代理商须具有生产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原件。
2.路灯专业生产制造商须通过ISO9001认证,且在认证有效期内。
3.投标人须具有不少于三个同类项目业绩【同类项目业绩系指投标人2009年至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期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单项合同中金额不低于30万元人民币的同类路灯产品合同业绩】。
4.投标人开标时提供所投产品的专利产品证书(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或使用其他厂家专利产品须提供其他厂家授权书原件。如不涉及专利问题,投标人须出具书面承诺书,因投标人所产生的法律纠纷问题,采购人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第二包:电缆
1.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电缆生产制造商或其经销/代理商,生产制造商工商注册资金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其经销/代理商工商注册资金不低于人民币50万元;经销/代理商须具有生产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原件。
2.电缆生产制造商须通过ISO9001认证,且在认证有效期内。
3.投标人须具有不少于三个同类项目业绩【同类项目业绩系指投标人2009年至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期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30万的电缆产品合同业绩】。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时间(以下均为北京时间):2011年11月8日至2011年11月24 日,每天9:00至11:30、14:00至16:00。
2.地点:青岛市山东路177号鲁邦广场A座3楼306室
3.售价:200元/套,售后不退(如欲邮购需另加邮费50元,招标代理机构对邮寄过程中的遗失或延误不负责任)。
递交投标文件时间和地点:201111月28日13:45-14:30,招标代理机构在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江山南路666号(卓亭广场)3号楼C座(公共资源交易大厅)接收投标文件,逾期收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投标截止时间:2011年11月28日14:30。
七、开标时间、地点:招标代理机构于2011年11月28日14:30在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江山南路666号(卓亭广场)3号楼C座(公共资源交易大厅)举行开标仪式
八、符合要求的投标人欲参加本项目的投标,请与招标代理机构取得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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