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招标信息 > 山东 > 青岛市

崂山区道路交通设施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点击:63次 日期:2011-11-01 17:29:55.0

 

青岛市崂山区政府采购招标公告
山东海逸恒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招标人崂山区公安分局的委托,对其崂山区道路交通设施采购项目以公开招标的方式组织政府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招标项目编号:HYQD-11-1046C
二、招标项目名称:崂山区道路交通设施采购
三、项目内容:共四包
第一包:交通信号灯供应及安装、集成;
第二包:交通标志牌一批;
第三包:道路标线;
第四包:视频监控系统。
四、对合格投标人的要求:
1、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的条件;
2第一包:
1) 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第一包注册资金不低于人民币200万元(含200万元)的生产企业;
2)投标人所提供的交通信号控制机必须符合《道路交通信号控制机》GB25280-2010国家标准,所提供信号机、信号灯同时提供由公安部交通安全产品质量监督检测中心出具的在有效期内检测报告;
3)在青岛地区有工商注册的售后服务机构,配备专业维修施工队伍,能够提供相应的技术支持及完善的售后服务。
第二包:
1)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第二包注册资金不低于人民币200万元(含200万元)的生产企业;
2)在青岛地区有工商注册的售后服务机构,配备专业维修施工队伍,能够提供相应的技术支持及完善的售后服务
第三包:
1)第三包注册资金不低于人民币100万元(含100万元)的专业施工队伍;
2)施工单位须具备道路标线施工资质,有施划道路标线的专业设备;
3)投标人所提供热熔涂料和玻璃珠需出具生产商授权书原件及交通部检测报告复印件(加盖生产商公章原件);
4)在青岛地区有工商注册的售后服务机构,配备专业维修施工队伍,能够提供相应的技术支持及完善的售后服务。
第四包:
1)第四包注册资金不低于人民币500万元(含500万元)的生产厂商或代理商;
2)投标人须具有软件企业认证证书;
3)投标人须具有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二级(含)以上资质;
4)投标人须具有涉及国家秘密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乙级(含)以上资质;
5)具有省级安防协会颁发的安防二级(含)以上资质证书;
6)非青岛企业参与投标,须在青岛设有办事处或服务机构,并设有24小时服务电话;
7)若为代理商参加投标,须具有生产厂商针对本项目的专项授权书原件。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采购文件售价:每套人民币200元整,采购文件售后不退。
六、采购文件发售时间、地点(以下均为北京时间):自2011年11月2日起至2011年11月8日,每天上午9:30至11:00,下午14:00至16:30在招标代理机构发售;购买标书时请持营业执照副本等以上相关证件原件,同时提供复印件一套(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并进行登记备案。
七、递交报价文件时间:2011年11月22日下午1:30-2:00。
八、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11年11月22日下午2:00,逾期递交的报价文件不予接受。
九、开标地点:青岛市崂山区苗岭路18号崂山财经中心大楼(国际会展中心附近,蓝海大饭店对面)二楼开标室。
十、招标代理机构地址:青岛市合肥路857号北村新苑5号楼2单元17楼。
联系人:王肖     华蕾
联系电话:0532-85761207   15315010159    传真:0532-85761207
E-mail:hyhaqd126.com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青岛漳州路支行
帐户:山东海逸恒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青岛分公司
帐号:37101983910051008869
 
                                                二○一一年十一月一日
易快得网   [留言建议]
鲁ICP备13024280号-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