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崂山区国省道信号灯、信号机改造项目招标公告

点击:94次 日期:2011-11-01 17:22:41.0

 

青岛市崂山区政府采购招标公告
山东海逸恒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招标人崂山区公安分局的委托,对其崂山区国省道信号灯、信号机改造项目以公开招标的方式组织政府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招标项目编号:HYQD-11-1044C
二、招标项目名称:崂山区国省道信号灯、信号机改造
三、项目内容:共二包
第一包:崂山区国省道信号灯改造
第二包:崂山区国省道信号机改造
四、对合格投标人的要求:
第一包:
1、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的条件;
2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注册资金人民币200万元以上(含200万元)的生产企业;
3投标产品必须具备由公安部交通安全产品质量监督检测中心出具的在有效期内检测报告,需提供检测报告原件
4、在青岛市地区有工商注册的售后服务机构,配备专业维修施工队伍,能够提供相应的技术支持及完善的售后服务;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第二包:
1、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的条件;
2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注册资金人民币200万元以上(含200万元)的生产企业;
3所提供的交通信号控制机必须符合《道路交通信号控制机》GB25280-2010国家标准,同时提供由公安部交通安全产品质量监督检测中心出具的在有效期内检测报告,需提供检测报告原件
4、在青岛地区有工商注册的售后服务机构,配备专业维修施工队伍,能够提供相应的技术支持及完善的售后服务;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采购文件售价:每套人民币200元整,采购文件售后不退。
六、采购文件发售时间、地点(以下均为北京时间):自2011年11月2日起至2011年 11月8日,每天上午9:30至11:00,下午14:00至16:30在招标代理机构发售;购买标书时请持营业执照副本等以上相关证件原件,同时提供复印件一套(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并进行登记备案。
七、递交报价文件时间:2011年11月22日上午8:30-9:30。
八、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11年11月22日上午9:30,逾期递交的报价文件不予接受。
九、开标地点:青岛市崂山区苗岭路18号崂山财经中心大楼(国际会展中心附近,蓝海大饭店对面)二楼开标室。
十、招标代理机构地址:青岛市崂山区合肥路857号北村新苑5号楼2单元17楼。
联系人:王肖     华蕾
联系电话:0532-85761207   15315010159    传真:0532-85761207
E-mail:hyhaqd126.com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青岛漳州路支行
帐户:山东海逸恒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青岛分公司
帐号:37101983910051008869

                                             二○一一年十一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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