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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度市区公交车辆更新及新增项目(第二批)政府采购招标公告

点击:60次 日期:2011-10-28 22:56:29.0
山东中钢招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青岛市交通运输委员会的委托,对2011年度市区公交车辆及其相关服务以国内公开招标的方式组织政府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项目编号:SDSITC-20111012
二、项目名称:2011年度市区公交车辆更新及新增项目(第二批)
三、项目内容:
第一包:11.5米天然气公交车116辆(青岛公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第二包:11.5米天然气公交车120辆(青岛公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第三包:10.5米天然气公交车33辆(青岛公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第四包:10.5米天然气公交车35辆(青岛交运集团公司);
第五包:12米电动车110辆(青岛公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65辆、青岛交运集团45辆)。
投标人可对其中任何一个或多个包进行投标(其中:第一、第二包只能中一个包;第三、第四包只能中一个包)。
四、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车辆制造企业;
2、投标人注册资金不低于人民币1亿元(或按现行汇率计算等值的外币);
3、投标人须通过ISO9001或ISO/TS16949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4、所投车辆须通过“3C”认证;
5、投标汽车尾气排放需达到国Ⅲ及以上标准;
6、在青岛地区具有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
7投标人所投车辆在交货验收前,必须是已获进入国家颁布汽车产品目录的车辆;
8、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者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者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购买招标文件;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有意向的合格投标人可从采购代理机构得到进一步的信息或查阅招标文件。
五、招标文件发售的时间、地点及售价
1、时间:即日起至2011年11月9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4:00至17:00(节假日除外)。
2、地点:青岛市公共资源交易大厅(青岛市市南区香港中路19号)。
3、售价:每套人民币200元整,售后不退(如欲邮购另加邮费人民币50元,采购代理机构对邮寄过程中的遗失或延误不负责任)。
购买招标文件时,投标人需按以上资格要求提供资质证明材料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未按要求提供的,采购代理机构有权不予出售招标文件。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11年11月18日上午9:30,逾期收到的投标文件不予接受。
2、递交投标文件和开标地点:青岛市公共资源交易大厅(青岛市市南区香港中路19号)第2开标室。
七、对招标文件的询问
需对本招标文件提出询问,请在2011年11月9日17:00前按以下联系方式与山东中钢招标有限公司联系(技术方面的询问请以信函或传真的形式与采购代理机构联系)。
八、网上注册、报名
凡有意参加本次招标的潜在投标人请务必于购买招标文件前登录青岛市政府采购网(http://zfcg.qingdao.gov.cn)进行供应商注册,并按提示要求进行登记报名;否则,采购代理机构将不予出售招标文件。
九、招标人信息
1、名    称:青岛市交通运输委员会
2、项目联系人:鹿科、林科
3、联系电话:0532-88018977、88018733
十、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1、名    称:山东中钢招标有限公司
2、地    址:青岛市山东路177号鲁邦广场A座三楼306室
3、项目联系人:孙冠军、刘洋
4、联系电话:0532-85668625、85722157
5、传    真:0532-80615082
6、开户名称:山东中钢招标有限公司
7、开户银行:中国银行青岛四方支行
8、账    号:240304140153
 
 
    山东中钢招标有限公司
                                                                                                               2011年10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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