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质检所感应调压器政府采购公告 |
点击:73次 日期:2011-10-20 15:38:19.0 |
青岛市质检所感应调压器政府采购公告
青岛聚元招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青岛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的委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其所需的感应调压器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一、项目名称:质检所感应调压器采购
二、项目编号:JY-ZJ-11001
三、采购内容:感应调压器(1台)。
四、资金来源:财政性资金。
五、对供应商的要求:
1、供应商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制造商或合法代理商,注册资金不低于人民币100万元;
2、供应商若为所投产品的合法代理商,须具备生产厂商针对本项目出具的专项授权书原件;
3、在山东省内有已经设立的常驻售后服务机构;
4、在以往的政府采购活动中没有违纪、违规、违约行为。
供应商购买采购文件的同时须在青岛市政府采购网上进行注册并在网上对本次项目进行报名(1、网址:http://zfcg.qingdao.gov.cn;2、若供应商未注册则不予发售采购文件)。
有意向的供应商可从招标代理机构得到进一步的信息或查阅采购文件(采购文件以招标代理机构发出的正式采购文件为准)。
六、采购文件每套人民币200元整,售后不退。(注:1、邮购另加邮费人民币50元,招标代理机构对邮寄过程中的遗失或延误不负责任。2、接受电汇,但汇款人名称须与投标单位名称一致,并注明所投项目、编号、拟投包号、联系人和联系方式等详细信息,若未按照上述要求办理,本公司不予受理。)
七、采购文件发售时间(以下均为北京时间)和地点:
八、需对本采购文件提出询问,请在
九、递交投标保证金时间:
注:1、若以汇款方式交纳,汇款人名称须与投标单位名称一致,并注明所投项目名称、编号等详细信息;
2、已交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单位须在开标前到招标公司领取投标保证金收据。各供应商在开标现场必须出示由招标代理机构出具的保证金收据原件,否则招标代理机构的现场工作人员无法认定供应商是否提交投标保证金,由此造成的后果(被视为没有交纳投标保证金)将由供应商自负。
十、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
十一、递交投标文件和开标地点:青岛市香港中路19号公共资源交易大厅2楼资格预审室。
招标公司地址:青岛市宁夏路288号(软件园)G1号楼2102室
联系电话/传真: (0532) 85897300
E-mail: qd_jyzb@126.com
联 系 人: 王浩楠
邮政编码: 266071
开 户 名: 青岛聚元招标有限公司
开 户 行: 中国银行青岛山东路曼哈顿广场支行
银行帐号: 224 710 520 685
青岛聚元招标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