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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开发区柳花泊供热工程所需热水泵、控制柜和保温管项目采购公告

点击:66次 日期:2011-10-17 17:18:38.0

 

青岛精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市政公用局的委托,对其柳花泊供热工程所需热水泵、控制柜和保温管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招标项目编号:JXKFQ-20111001
二、招标项目名称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柳花泊供热工程所需热水泵、控制柜和保温管项目
三、招标项目内容第一包:热水泵、配电柜(箱)及控制柜
                  第二包:计量装置
                  第三包:保温管材及管件
招标内容含以上货物、技术资料以及有关的技术服务等,有意向的投标人可从招标代理机构得到进一步的信息或查阅公开招标文件(以下简称招标文件)。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第一包:热水泵、配电柜(箱)及控制柜
1、投标人须为生产厂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注册资金在人民币(或等额外币,汇率以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中国人民银行对外公布的人民币汇率中间价为准)1000万元及以上。
2、投标人须在近三年度具有同类项目业绩。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投标人须通过ISO9001国际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投标人若外购部分设备,其外购设备生产厂家必须满足以下条件(投标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1.须为生产厂家,具有法人资格,能在国内合法销售上述产品及提供相应服务的企业,注册资金不低于1000万人民币(或等额外币,汇率以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中国人民银行对外公布的人民币汇率中间价为准);
2.须通过ISO9001国际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3. 须在近三年度具有同类项目业绩;
4.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第二包:计量装置
1、供应商须为生产厂家,具有法人资格、有能在国内合法销售和提供上述产品相应服务的资格
2、投标人须通过ISO9001国际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3、投标人须在近三年度具有同类项目业绩。
第三包:保温管材及管件
⑴投标人须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直接生产制造单位,注册资本不低于2000万元(或等额外币,汇率以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中国人民银行对外公布的人民币汇率中间价为准,下同),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和合同义务。
⑵投标人所投产品应满足国家、部门和行业标准等相关规定,须具有国家级权威检测机构出具保温管检验报告;以及保温接头、管件的检测报告。检验报告须在有效期内。产品质量检测报告上的被检单位名称必须与投标人法人营业执照名称相符。
⑶投标人须具有生产ISO9001体系认证证书;
⑷投标人须提供2006年1月1日至2010年12月31日同等热力工程且DN600及以上口径单笔合同大于500万元的成品聚氨酯保温管合同业绩及履约证明(包括中标通知书或有效合同原件和履约证明备查)。
⑸投标人须具有以下生产质量保证的设备和设施:
1〉、聚氨酯发泡有高压且出料量最少达到每分钟300L的聚氨酯发泡机。
2〉、具有DN600以上钢管表面处理能力的抛丸除锈机设备。
3〉、有物理、化学试验的检验、检测能力,有万能拉伸机,热导仪。
4〉、保温接口应有至少3台电热熔设备
5〉、保温接口应有现场发泡服务车(包含现场机械发泡机)
⑹投标人所提报管件若为外购,则还应提供管件产品代理/经销资格证书或制造商为投标人针对本项目出具的其它相关资料。
投标人若外购相关管件(三通、弯头、变径、固定节等),其管件生产厂家必须满足以下条件(投标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1〉、注册资金人民币500万元及以上。
2)、具有国家权威检测部门出具的产品质量检测报告,产品质量检测报告上的被检单位名称必须与法人营业执照名称相符。
3)、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或压力管道元件制造单位安全注册证书。
4〉、通过ISO9001国际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工作钢管生产厂家须具有以下资质:
1〉、注册资金人民币1000万元及以上。
2〉、具有国家权威检测部门出具的产品质量检测报告,产品质量检测报告上的被检单位名称必须与法人营业执照名称相符。
3〉、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或压力管道元件制造单位安全注册证书。
4〉、通过ISO9001国际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8). 投标人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9).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开标时提供以上资料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在投标文件中体现,不提供原件的按无效投标处理。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1.时间(以下均为北京时间):2011年 10月 18日至2011年10月31日,每天9:30-11:30,14:00-16:00(节假日除外)
2.地点:青岛保税区新天地大厦1103室。
3.售价:每套人民币200元,售后不退(如欲邮购需另加邮费50元人民币,招标代理机构对邮寄过程中的遗失或延误不负责任)。购买招标文件时请携带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11年 11 月7日9:30,逾期收到的投标文件不予接受。
2、递交投标文件和开标地点: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江山南路666号(卓亭广场)3号楼C座二楼(公共资源交易大厅)。
七、凡对本投标文件提出询问,请于2011年 10月31日17:00 前与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投标人若有疑问请以书面及电子邮件形式提出)。
八、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称:青岛精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话:0532-68976678   15806599858       
    真:0532-68976678
联 系 人: 孙建宝  杜效甫   王宇    尹文文
开 户 行:青岛黄岛农村合作银行香江路支行保税区分理处
    名:青岛精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开发区分公司
    号:9020102401442050001662
青岛精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11年 10月 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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