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广安市武胜县武胜县街子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武胜节能环保产业园基础设施及保障性安居工程PPP项目公开招标资格预审公告
系统发布时间:2016-12-27 16:55
采购项目名称 |
四川省广安市武胜县武胜县街子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武胜节能环保产业园基础设施及保障性安居工程PPP项目 |
采购项目编号 |
SCHD政采招【2016】04号 |
采购方式 |
公开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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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区划 |
四川省广安市武胜县 |
公告类型 |
资格预审 |
公告发布时间 |
2016-12-27 16:30 |
采 购 人 |
四川省广安市武胜县武胜县街子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
四川华达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项目包个数 |
1 |
各包描述 |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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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包供应商资格条件 |
(1)申请人(联合体各方)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申请人必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有效存续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家,须取得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证”)。
(3)申请人(联合体各方)需提供表明同意参与本项目投资建设的董事会决议。
(4)申请人(联合体各方)须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财务状况以及相应的投融资、偿债能力。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无亏损,须提供近三年(2013-2015)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报表。成立时间不满3年的申请人提供成立至今的经审计的财务报告,2015年1月1日后成立的申请人只需提供公司财务制度和最近三个月的会计报表。财务会计资料无虚假记载,银行、税务及工商信用评价系统中无不良记录(2015年1月~2016年11月),未被禁止进入政府采购市场。
(5)申请人(联合体各方)注册资本不低于人民币2亿元;2015年1月1日前成立的申请人需提供2015年期末经审计的企业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5亿元的财务报告;2015年1月1日后成立的申请人需提供经审计的或开标前一月末的企业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5亿元的财务报告或会计报表;具备在投标时以银行转账方式提交实力保证金的能力。
(6)申请人(联合体任一方)银行授信额度大于人民币5亿元(以授信合同或银行出具的证明为准,授信金额可以多个不同的银行累加);或其他明确的资金来源渠道。
(7)向本项目承诺投标时提供金融机构出具不可撤销的合法合规的融资承诺,融资额不低于人民币5亿元;承诺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以银行转账方式提交实力保证金6778万元(中标后转为项目公司资本金);承诺项目公司成立时一次性实缴项目公司注册资本90%的出资额(含中标后转为资本金的实力保证金)。
(8)申请人(联合体施工方)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含)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含)以上资质,须具有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9)项目管理人员资格要求:拟任项目施工负责人须具有市政和建筑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证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拟任项目技术负责人须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年龄不超过65周岁)。
(10)联合体投标要求:联合体牵头方占有项目公司的股份比例不得低于联合体其他成员,且联合体各方应当就PPP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本项目资格预审;联合体通过资格预审后,其各成员组成、股权比例、职责分工等主要条款不得改变。
(11)省外企业须具备有效的《四川省省外企业入川从事建筑活动备案证》或《四川省省外建筑企业入川承揽业务验证登记证》。
(1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
(13)关联方约束。为规范投标人的竞争关系,具有关联方关系的投资人应当有一方回避。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工程资格预审,否则,其资格预审不予通过。
(14)具有良好商业信誉,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违纪记录。 |
提交资格申请及证明材料的截止时间 |
2017-01-19 10:00 |
提交资格申请及证明材料的地点 |
武胜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地址:武胜县小东街2号) |
资格审查时间 |
2017-01-19 10:00 |
采购人地址和联系方式 |
四川省武胜县街子镇 0826-6822810 |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和联系方式 |
成都市一环路东三段64号锦泰公寓A座501 028-84321098 |
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
谭芳 0826-6822810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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