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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用摩托车一批采购项目

点击:67次 日期:2011-10-14 23:00:27.0
警用摩托车一批政府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山东中钢招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青岛市公安局的委托,对其所属单位交警支队警用摩托车一批及其相关服务以公开招标的方式组织政府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
1、项目编号:SDSITC-0111210
2、项目名称:警用摩托车一批
3、项目内容:
第一包:跨骑式警用摩托车180辆;
第二包:踏板式警用摩托车120辆。
4、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注册资金不低于500万元(含500万),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和履行合同的能力,财务状况良好,没有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开标时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2)所投产品须具有国家摩托车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出具的检测报告(开标时提供检测报告原件);
3)所投产品须为国家车辆公告目录以内的产品;
4)投标人须为所投产品的生产制造企业或代理商,代理商须具有厂家针对本项目出具的专项授权书(开标时提供授权书原件)
5)所投产品须符合国家排放标准;
6)具有良好的同类业务销售业绩,能提供良好的技术支持和售后服务;
7)在以往的政府采购活动中没有违纪、违规、违约行为;
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有意参加的合格投标人可从招标代理机构得到进一步的信息或查阅招标文件。
5、招标文件发售的时间、地点及售价
1)时间:即日起至2011年10月25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4:00至17:00(节假日除外)。购买招标文件时,请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2)地点:青岛市公共资源交易大厅(青岛市市南区香港中路19号)
3)售价:每套人民币200元整,售后不退(如欲邮购另加邮费人民币50元,招标代理机构对邮寄过程中的遗失或延误不负责任)。
6、投标文件的递交
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11年11月4日下午14:00,逾期收到的投标文件不予接受。
2)递交投标文件和开标地点:青岛市公共资源交易大厅(青岛市市南区香港中路19号)第1开标室。
7、对招标文件的询问
需对本招标文件提出询问,请在2011年10月27日上午9:00前按以下联系方式与山东中钢招标有限公司联系(技术方面的询问请以信函或传真的形式与招标公司联系)。
8、招标人信息
1)    称:青岛市公安局
2)    址:青岛市湖北路29号
3)项目联系人:朱主任
4)联系电话:0532-66572829
9、招标代理机构信息
1)    称:山东中钢招标有限公司
2)    址:青岛市山东路177号鲁邦广场A座三楼306室
3)项目联系人:孙冠军
4)联系电话:0532-85668625
5)    真:0532-80615082
6)开户名称:山东中钢招标有限公司
7)开户银行:中国银行青岛四方支行
8)    号:240304140153
9)电子邮箱:guanjunsun@126.com
山东中钢招标有限公司
2011年10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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