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项目名称 |
四川省雅安市芦山县投资经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芦山县姜城(芦阳古城)新城区环境整理标段项目—安居小区光亮工程(第二次) |
采购项目编号 |
5118262017000146 |
采购方式 |
公开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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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区划 |
四川省雅安市芦山县 |
代理机构 |
四川标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代理机构地址 |
成都市金牛区兴盛西路2号6栋B座13楼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田女士,028-87582997、18227601678 |
采 购 人 |
四川省雅安市芦山县投资经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采购人地址 |
芦山县投资经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采购人联系方式 |
0835-6527526 |
项目联系人 |
028-87582997、18227601678 |
项目联系电话 |
田女士 |
招标公告发布时间 |
2017-10-13 10:50 |
项目包个数 |
1 |
开标时间 |
2017-11-09 13:30 |
中标日期 |
2017-11-10 15:30 |
本项目招标公告日期 |
2017-10-13 10:50 |
总中标金额(元) |
11800072 |
中标详细内容 |
标的名称:安居小区光亮工程;规格型号:XQ1-线型投光灯;数量:6958;单价:0元;服务要求:1、项目完成时间:合同签订后40天内完成,并通过验收。2、项目地点:以签订合同为准。3、付款方式和条件:3.1)合同签订后三个工作日以内,采购人向中标人支付合同总价10%预付款;3.2)竣工验收合格交付使用后五个工作日以内,采购人向中标人支付至合同总价的70%;3.3)审计结算后五个工作日以内,采购人向中标人支付至合同总价的95%;3.4)剩余5%作为质保金在质保期满后五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4、验收方式和标准:中标单位与采购单位严格按照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政府采购项目需求论证和履约验收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2号)的要求进行验收;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工作由采购单位负责。5、质保期:24个月,质保期内如出现闪光、熄灯等现象,无条件更换。(以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6、履约保证金:中标金额的10%,于合同签订前支付。. |
中标供应商信息 |
供应商名称:四川九洲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供应商地址:绵阳市科创园区九州国际软件园;供应商联系方式:郭勇;中标金额:11800072. |
评审委员会成员名单 |
SC1000132,SC0100647,SC0111609,SC0112268,SC0100940,SC0111120,SC1811728 |
评标委员会成员 |
SC1000132,SC0100647,SC0111609,SC0112268,SC0100940,SC0111120,SC1811728 |
项目用途、简要技术要求及合同履行日期 |
1、项目完成时间:合同签订后40天内完成,并通过验收。
2、项目地点:以签订合同为准。
3、付款方式和条件:
3.1)合同签订后三个工作日以内,采购人向中标人支付合同总价10%预付款;
3.2)竣工验收合格交付使用后五个工作日以内,采购人向中标人支付至合同总价的70%;
3.3)审计结算后五个工作日以内,采购人向中标人支付至合同总价的95%;
3.4)剩余5%作为质保金在质保期满后五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
4、验收方式和标准:中标单位与采购单位严格按照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政府采购项目需求论证和履约验收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2号)的要求进行验收;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工作由采购单位负责。
5、质保期:24个月,质保期内如出现闪光、熄灯等现象,无条件更换。(以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6、履约保证金:中标金额的10%,于合同签订前支付。 |
其它补充事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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候选人公告链接 |
http://www.sczfcg.com/view/staticpags/shiji_gkzbcg/402886875f0f2511015f101149a81255.html |
采购人和评审专家的推荐意见(采用书面推荐供应商参加的采购活动必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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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协议或定点采购 |
否 |
行业划分 |
C419 |
评审情况 |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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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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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PP项目标识 |
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