鼎城区石板滩镇人民政府公租房改建项目施工 |
点击:113次 日期:2014-05-30 00:00:00.0 |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鼎城区石板滩镇人民政府公租房改建项目已由常德市鼎城区发展改革物价局以常鼎发改价招【2014】128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常德市鼎城区石板滩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中央投资财政专项资金、地方财政配套和单位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 / ,招标人为常德市鼎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省国鼎招标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本公告已经招标投标监管部门备案,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鼎城区石板滩镇人民政府公租房改建项目
2.2 建设地点:常德市鼎城区石板滩镇
2.3 规 模:建筑面积1068.72平方米,砖混结构,3层。项目工程投资55.84万元
2.4 工期要求:100日历天
2.5 质量要求:合格
2.6 保修要求: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
2.7 招标范围:更换瓦屋面及天沟防水层,更换屋面排水管;外墙正立面刷白色外墙漆、侧立面和背立面粉白色水泥搓砂;卫生间1.8M、厨房1.2M高墙裙贴200*300面砖,其余内墙面为混合砂浆墙面,面罩“888”三遍;卫生间地面为陶瓷地面砖,楼梯、阳台地面为水泥砂浆,其余地面为聚氨酯彩色涂料;原有进户木门更换为防盗门,厕所木门更换为塑钢门,原木窗更换为铝合金白玻璃扒拉窗。(具体内容以招标文件中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为准)
2.8 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2.9 招标编号:HNGDCD[2014]029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按照省住建厅湘建建[2010]136号文件要求须具有有效的入湘施工登记证;
3.2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含叁级)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 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为 建筑工程 专业 贰 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没有在建项目;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其他人员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0.14.1项要求。
3.4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 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阶段拟采用湘建建[2013]282号文件评标办法中“ 综合评估法1”。 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
5.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人民币壹万元整,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2014年6月16日 17 时 00 分。投标保证金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4.1项规定。
6.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澄清答疑发布
6.1 请从2014年5月30日~2014年6月6日17:00 时止(北京时间,下同)在鼎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www.dcggzy.com)进行网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如通过网络下载,其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与书面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400元,递交投标文件时缴纳。
6.3 澄清答疑采用网上澄清答疑方式。招标人对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的澄清答疑均采用在鼎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投标人自行下载。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14年6月19日9时30分,地点为鼎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鼎城区政务中心五楼) 。
7.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注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3 投标人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亲自到场参加投标;湖南省外投标人还必须由企业法定代表人亲自到场参加投标,法定代表人确因出国、住院等特殊原因不能到场的,必须提供相关证明,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和鼎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9.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接受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招标投标监管机构监督。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 鼎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招标投标管理站 。电话: 0736-7355109 。
10.行贿档案查询规定:
如果投标单位在“高检院行贿档案查询系统”中有行贿行为记录,则取消其投标资格。
11.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常德市鼎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常德市鼎城区
联 系 人:周磊
电 话:13875095996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省国鼎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常德市武陵区滨江豪庭A座12楼1214室
联 系 人:蒋双红 鄢刚
电 话:0736-7701839 传真:0736-77018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