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公安边防总队网络通信机房改造工程招标公告(第二次) |
点击:104次 日期:2014-05-30 00:00:00.0 |
1.招标条件
湖南省公安边防总队网络通信机房改造工程己由湖南省公安边防总队自筹资金建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项目业主为湖南省公安边防总队司令部,现委托湖南湘能创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湖南省公安边防总队网络通信机房改造工程
2.2 建设地点:湖南省公安边防总队办公楼一楼
2.3 建设规模:建筑面积80㎡
2.4 招标范围:包括机房环境、机房装修、综合布线系统、电源系统、接地防雷系统等,具体详见技术规范书。
2.5 工期要求:30日历天
2.6 质量要求:合格工程
2.7 保修要求:按建设部2000年80号令承担保修任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3.2 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颁发的建筑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其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或国家工信部颁发的信息系统集成叁级及以上资质或省级工信部门颁发的信息工程类贰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3.3 投标人须具有主要设备、材料的制造商对本项目的授权书;
3.4 提供本单位缴纳近3个月的社保证明。
3.5 信誉要求: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
3.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
5.投标报名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4年5月30日至2014年6月6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00(北京时间,下同),在湖南湘能创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报名须提供以下资料:
1)单位介绍信(原件);
2)授权委托书(原件,开具日期不得早于本公告发布日期)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验原件,留复印件);
3)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以上材料须提供加盖公章(公章不能采用扫描彩打方式)的复印件一套。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400元,售后不退,不接受邮购。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14年6月23日09时30分,地点为湖南湘能创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标室(长沙市天心区新韶东路379号康园体育会所西侧三楼)。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注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www.bidding.hunan.gov.cn/)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湖南省公安边防总队司令部
联 系 人:熊锋
电 话:0731-85895625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湘能创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长沙市天心区新韶东路康园体育会所西侧三楼
联 系 人:高翔
电 话:0731-85337471
传 真:0731-85337472
二〇一四年五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