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冶市陈贵、灵乡、灵城工业园污水处理工程环评报告编制采购项目询价公告 |
点击:370次 日期:2016-12-02 20:17:00.0 |
项目编号 | 所属地区 | [省直] | |
项目名称 | 2017年全省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陀螺邀请赛购买社会公共服务项目 | ||
发布时间 | 2017年09月30日 |
一、成交结果
项目名称:2017年全省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陀螺邀请赛购买社会公共服务项目(项目编号:GN2017-09-1800)
成交供应商名称:安徽众新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成交供应商联系地址:桐城市经济开发区兴源路1#
成交金额:人民币 188000.00元
主要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或者标的的基本概况:2017年全省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陀螺邀请赛购买社会公共服务项目。
采购人名称:安徽省民族事务委员会
采购代理机构: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包河大道236号招标大厦
项目负责人:陈苑 联系方式:0551-62220293
采购相关各方可在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或质疑。
二、书面询问或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提起质疑的供应商名称、地址、联系方式;
(二)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及分包号(如有);
(三)具体的质疑事项和事实;
(三)被质疑人的名称、地址、电话等有效联系方式;
(四)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五)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书面质疑材料必须符合上述要求,且由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并附法定代表人及其委托联系人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否则不予接收。
三、质疑材料有下列情形的亦不予接收:
(一)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二)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三)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四)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五)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充分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供应商不得以质疑为名进行虚假、恶意异议,扰乱采购正常的工作秩序。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虚假、恶意质疑,被质疑人应当驳回质疑,并向同级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报告,将其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并依法予以处罚:(一)一年内三次以上质疑均查无实据的;(二)捏造事实或者提供虚假质疑材料的。
特此公告。
采购代理机构: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包河大道236号
询问或质疑接收联系电话:0551-62220155。
2017年0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