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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港花园二期保障性住房项目规划支路工程-路灯工程施工二次

点击:405次 日期:2016-12-02 14:36:12.0
项目编号 所属地区 [省直]
项目名称 毕业生培养质量跟踪评价项目
发布时间 2017年09月21日
 

安徽安兆工程技术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受蚌埠医学院委托,就其毕业生培养质量跟踪评价项目(项目编号:AZ-2017-SC-Z-0814)进行采购。本项目评审工作已完成,现成交结果进行公告。

一、成交结果

成交供应商名称:北京信索咨询股份有限公司

成交金额:13.8万元

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

陈延聚(组长)宋松 余士永 汪梅芳 王子东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转单一来源

采购人名称:蚌埠医学院

地址:蚌埠市东海大道2600

联系人:金珊联系方式:0552-3175435

采购代理机构:安徽安兆工程技术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蚌埠市凤阳西路41

项目负责人:孙工联系方式:0552-3092295

采购相关各方可在中标(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或质疑。联系电话:0552-3092295

二、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提起质疑的供应商名称、地址、联系方式;

(二)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及分包号(如有);

(三)具体的质疑事项和事实;

(三)被质疑人的名称、地址、电话等有效联系方式;

(四)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五)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书面质疑材料必须符合上述要求,且由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并附法定代表人及其委托联系人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否则不予接收。

三、质疑材料有下列情形的亦不予接收:

(一)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二)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三)对其他供应商的响应文件(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四)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五)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充分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供应商不得以质疑为名进行虚假、恶意异议,扰乱政府采购正常的工作秩序。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虚假、恶意质疑,被质疑人应当驳回质疑,并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报告,将其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并依法予以处罚:(一)一年内三次以上质疑均查无实据的;(二)捏造事实或者提供虚假质疑材料的。

特此公告。

采购人:蚌埠医学院

                       采购代理机构:安徽安兆工程技术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20179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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