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州市教学研究室台式电脑询价公告 |
点击:160次 日期:2016-12-01 21:13:50.0 |
项目编号 | 所属地区 | 滁州市 | |
项目名称 | 滁州市南谯区区级河湖“一河一策”方案编制项目 | ||
发布时间 | 2017年09月20日 |
滁州市南谯区区级河湖“一河一策”方案编制项目中标公示
项目编号:czgc201708-469
滁州东方造价工程师有限公司 受 滁州市南谯区水利局 委托,对 滁州市南谯区区级河湖“一河一策”方案编制项目 进行邀请招标,于 2017 年 9 月 19 日确定了中标单位。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第一中标候选人名称:江苏省水利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预中标金额:叁拾万元整(?300000元)
第二中标候选人名称:苏州市水利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预中标金额:叁拾叁万元整(?330000元)
第三中标候选人名称:青岛市水利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预中标金额:叁拾叁万捌仟元整(?338000元)
公示期:2017年9月20日至2017年9月22日
招标人联系人:刘营 联系电话:0550-3120730
项目监督人:薛典红 联系电话:0550-3019566、3022579
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提出。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对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的,或者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投标人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0日内向滁州市南谯区公共资源监督管理局监督检查股提出投诉,监督检查股联系电话:0550-3019566,0550-3022579,若投诉人对处理结果有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向滁州市南谯区监察局投诉,电话:0550-3120412。
投诉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和被委托人的有效联系方式;
(二)被投诉人的名称;
(三)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
(四)相关请求及主张;
(五)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并附联系人的授权委托书和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否则,不予受理。
特此公告
招标单位:滁州市南谯区水利局
招标代理机构 :滁州东方造价工程师有限公司
2017年9月20日
资格审查结果公示
滁州市南谯区区级河湖“一河一策”方案编制项目 于2017 年 9 月19日 15 时 00 分在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依法开标,评标委员会(资格审查委员会)按照交易文件规定的标准和方法进行了评审,现将资格审查结果公示如下:
评审内容 |
评审结果及中标候选人 |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
江苏省水利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
苏州市水利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
青岛市水利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
|
营业执照 |
91321000466006244J |
9132050573251076XG |
91370202163580994R |
资质等级 |
水利行业工程设计 甲级 |
水利行业工程设计 乙级 |
水利行业工程设计 乙级 |
安全生产许可证 |
/ |
/ |
/ |
项目负责人 |
周亚军 |
任利峰 |
许翼飞 |
企业类似项目业绩 |
/ |
/ |
/ |
建造师(项目负责人)类似项目业绩 |
/ |
/ |
/ |
信用查询结果 |
无不良记录 |
无不良记录 |
无不良记录 |
联合体投标人 |
否 |
否 |
否 |
填表说明:营业执照填“编号”;安全生产许可证填“编号”; 类似项目业绩至少要填“业主单位、项目名称、项目负责人、项目简况、合同价款”; 联合体投标人填“是否有无联合体协议”。 |
现将上述资格审查结果在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予以公示,如对资格审查结果公示有异议或认为评标活动存在违法违规行为或不公正、不公平行为的,可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公司提出质疑,或依法向滁州市南谯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监督检查股(联系电话:0550-3019566、0550-3022579)提出书面投诉。
招标单位:滁州市南谯区水利局
招标代理机构:滁州东方造价工程师有限公司
公示日期:2017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