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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塘区人民法院信息化建设(机房升级)项目竞争性谈判邀请公告

点击:212次 日期:2016-12-01 21:06:14.0
项目编号 所属地区 [省直]
项目名称 年产10万辆高端新能源乘用车建设项目总装非标辅具
发布时间 2017年09月20日

安徽江淮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年产10万辆高端新能源乘用车建设项目总装非标辅具评标结果公示

一、安徽江淮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年产10万辆高端新能源乘用车建设项目总装非标辅具(招标编号:GN2017-07-1328)项目,于 2017年8月8日9时30分(北京时间),在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楼第五开标室进行开标,经评标委员会评审,现将评标结果公示如下:

第一中标候选人:安徽悦众车身装备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1195000元

第二中标候选人:扬州莱斯帝汽车装备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1350000元

公示期:自2017年9月20日至2017年9月25日 

招标投标相关各方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提出。异议接收联系电话:0551-62220155。

二、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异议人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

(二)被异议人名称;

(三)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

(四)相关请求及主张;

(五)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书面异议材料必须符合上述要求,且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并附法定代表人及其委托联系人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否则不予接收。

三、异议材料有下列情形的亦不予接收:

(一)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二)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无充分有效证据的;

(三)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进行虚假、恶意异议,干扰招标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

对于提供虚假材料,以异议为名谋取中标或恶意异议扰乱招标工作秩序的,将报请行政监管部门处理。

如公示期内无有效异议,本评审结果即为确定供应商的依据。

特此公示。                  

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9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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