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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潭九华经济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人力资源管理体系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点击:198次 日期:2016-12-01 21:06:13.0
项目编号 所属地区 [省直]
项目名称 年产15万台双离合自动变速器建设项目(二期)装配线设备
发布时间 2017年09月20日

安徽江淮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年产15万台双离合自动变速器建设项目(二期)装配线设备(二次)评标结果公示


一、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受安徽江淮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委托,就年产15万台双离合自动变速器建设项目(二期)装配线设备(二次)(招标编号:GN2017-07-1256)进行招标。本项目于2017年08月11日09时30分,在 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楼第四开标室公开开标,经评标委员会评审,现将评标结果公示如下:

1、项目名称:安徽江淮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年产15万台双离合自动变速器建设项目(二期)装配线设备(二次)

2、招标编号:GN2017-07-1256

3、主要工程内容:本次招标货物共分为2个标包(合同包),招标内容主要为年产15万台双离合自动变速器建设项目(二期)装配线设备,包括:标包一:装配线及专机设备和标包二:测试线及MES。

4、标包一中标候选人情况:

第一中标候选人

投标人名称:安徽巨一自动化装备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54780000.00元

第二中标候选人

投标人名称:沈阳新松机器人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59880000.00元

5、标包二中标候选人情况:

第一中标候选人

投标人名称:沈阳新松机器人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26260000.00元

第二中标候选人

投标人名称:安徽巨一自动化装备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36680000.00元

公示期:自2017年09月20日至2017年09月25日 

招标投标相关各方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提出。

二、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异议人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

(二)被异议人名称;

(三)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

(四)相关请求及主张;

(五)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书面异议材料必须符合上述要求,且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并附法定代表人及其委托联系人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否则不予接收。

三、异议材料有下列情形的亦不予接收:

(一)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二)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无充分有效证据的;

(三)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进行虚假、恶意异议,干扰招标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

对于提供虚假材料,以异议为名谋取中标或恶意异议扰乱招标工作秩序的,将报请行政监管部门处理。

如公示期内无有效异议,本评审结果即为确定中标人的依据。

特此公示。                  

招标人:安徽江淮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东流路176号 

电话:0551-62259283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包河大道236号

异议接收联系电话:0551-62220155

                                                                                      2017年09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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