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禹州市体育服务中心体育健身器材采购及安装项目(3标段)

点击:53次 日期:2016-12-01 21:00:39.0
项目编号 所属地区 [省直]
项目名称 二期扩产(外延A)氨尾气处理成套设备采购及服务
发布时间 2017年09月20日

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受合肥彩虹蓝光科技有限公司的委托,就合肥彩虹蓝光科技有限公司二期扩产(外延A)氨尾气处理成套设备采购及服务(招标编号:GN2017-02-1669组织采购。本项目于20179151430分,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进行谈判,经评审委员会评审,现将评审结果公示如下:

一、评审结果

项目名称

合肥彩虹蓝光科技有限公司二期扩产(外延A)氨尾气处理成套设备采购及服务

招标编号

GN2017-02-1669

成交候选人名称

厦门市格绿科技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

3500000

公示期:2017920日 至2017922 

招标投标相关各方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提出。

二、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异议人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

(二)被异议人名称;

(三)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

(四)相关请求及主张;

(五)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书面异议材料必须符合上述要求,且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并附法定代表人及其委托联系人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否则不予接收。

三、异议材料有下列情形的亦不予接收:

(一)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二)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无充分有效证据的;

(三)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进行虚假、恶意异议,干扰招标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

对于提供虚假材料,以异议为名谋取中标或恶意异议扰乱招标工作秩序的,将报请行政监管部门处理。

如公示期内无有效异议,本评审结果即为确定中标人的依据。

特此公示。                  

招标人:合肥彩虹蓝光科技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包河大道236

异议接收联系电话:0551-62220155

 

                           2017年9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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