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丹路(沅安路-柳叶大道)工程建设项目 |
点击:68次 日期:2014-05-30 00:00:00.0 |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金丹路(沅安路-柳叶大道)工程建设项目已由常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常发改招【2013】267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 融资 ,项目出资比例为 / 。招标人(项目业主)为 常德市西城新区投资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为 湖南创迪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 金丹路(沅安路-柳叶大道)工程建设项目
2.2 建设地点: 常德市江北城区
2.3 规 模: 金丹路(沅安路-柳叶大道)工程建设项目,道路长3.98km,宽50米,为城市主干路,由两段组成,第一段为K0+000-K1+640,第二段为K1+640-K3+390,新河渠桥长45.80m,宽50.00m,净跨35.00m.招标控制价195528704.75元。
2.4 工期要求: 365天
2.5 质量要求: 合格
2.6 保修要求: 按相关法律法规
2.7 招标范围: 土石方、道路、景观绿化、交通设施、管涵、排水、路灯工程等(具体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2.8 标段划分: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按照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湘建建[2010]136号文件要求须具有有效的入湘施工登记证。
3.2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贰级以上 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 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为 市政工程 专业 壹 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其他人员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14.1项要求。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 其他资格要求:投标人的注册资金应不少于3910万元。
4.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湘建建[2013]282号文件中 “综合评估法(Ⅱ)” 。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
5.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肆拾万元,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 2014年6月13日17:00时 。投标保证金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4.1项规定。
6. 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方式
6.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4年5月29日至2014年6月5日(每天上午9:00时~12:00时,下午15:00时~17:00时)携带以下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各一套到常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常德市政务中心五楼)购买招标文件:①单位介绍信、法人委托书及委托人身份证(本工程开始报名至开标结束被委托人必须是同一人,并且是拟派往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②经年检合格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③资质证书(副本原件);④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⑤注册建造师证、B类安全生产考核证(原件)、技术负责人高级职称证,本企业近六个月为其购买养老保险证明(原件);上述所有提供的原件备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报名资料须装订成册并编制目录、页码。其他未尽事宜将在招标文件中明确。逾期不予办理;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400元,售后不退。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 2014 年 6 月 18 日 10时30 分,地点为 常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一开标室(常德市政务中心六楼) 。
7.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注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3 投标人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亲自到场参加投标;湖南省外投标人还必须由企业法定代表人亲自到场参加投标,法定代表人确因出国、住院等特殊原因不能到场的,必须提供相关证明,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常德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发布。
9.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接受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招标投标监管机构监督。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 常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电话: 0736-7717677 。
10.招标人补充的其它内容
11.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常德市西城新区投资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联 系 人: 吴先生
电 话: 0736-7616660
招标代理机构: 湖南创迪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常德市朝阳路长胜桥沙港家苑1栋1单元1楼
联 系 人: 李忠勇 肖德进
电 话: 0736-7262528
传 真: 0736-72625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