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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源县县城公共汽车第二轮特许经营权法人招标公告

点击:75次 日期:2014-05-30 00:00:00.0
1.招标条件 

桃源县县城公共汽车第二轮特许经营法人已由桃源县发展和改革局以桃发改招【2014】210号文核准,招标人为桃源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现拟对桃源县县城公共汽车第二轮特许经营权法人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基本情况:

2.1 项目名称:桃源县县城公共汽车第二轮特许经营权法人招标

2.2 招标内容:桃源县县城公共汽车第二轮特许经营权法人招标,确定1家企业经营,经营模式公车公营,经营期限为8年。

 2.3 特许经营数量:共40车,其中1路16台、2路8台、3路8台、4路8台 (具体线路停靠站点见招标文件)

3.投标人资格条件。

投标人应当符合《市政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湖南省市政公用事业特许经营条例》、《湖南省城市公共客运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包括但不限于下列资格条件:

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取得城市客运(包括出租汽车客运和城市公共汽车客运)或道路旅客运输经营资格、持有三级以上(含三级)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证书的企业法人,且合法存续,未处于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停业整顿或者被撤销等不良状态;

3.2.银行资信和财务状况良好,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或其他不良状态,在经济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并有满足经营必需的资金或者可靠的资金来源及相应偿债能力(须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向招标人提交1800 万元的购车保证金或者银行保函);

3.3.具有城市客运(包括出租汽车客运和城市公共汽车客运)或道路旅客运输经营3年以上(含3年)的从业经历,且未发生重大安全及服务质量事故;

3.4.在城市客运(包括出租汽车客运和城市公共汽车客运)或道路旅客运输经营管理方面有相应数量和从业资格的管理、技术、财务人员及必需的设备、设施;

3.5.有切实可行的经营方案和保证提供持续、稳定、方便、及时、安全、优质、价格合理的普遍服务的能力; 

3.6.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3.7.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上述条件。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人必须响应的条件

投标人在投标时必须响应下列条件(包括但不限于):

4.1、中标后购置和使用2014年1月1日以后出厂的车辆,其性能符合国家规定的技术规范和标准、尾气排放标准不低于国Ⅳ、车身长7.5—9.5米、车价在20—30万元之间、配备冷暖空调的中型城市公共汽车,并安装GPS定位仪、投币箱、IC卡等装置,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设置统一的标识、标志;

4.2、中标后向招标人缴纳城市公共汽车候车站点设施建设维护费600万元,并自建或者租用与经营规模相适应的经营场所,包括停车场、调度房、维修厂和检测站等运营设施;

4.3、中标后向投标人缴纳履约保证金80万元,接受招标人及其他主管部门监督管理和服务质量考核,保证提供持续、稳定、方便、及时、安全、优质、价格合理的普遍服务;

4.4、中标后在桃源县依法设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城市公共汽车客运企业,以企业为主体,实行公车公营,客运车辆由企业全额出资、统一购置、统一管理、统一营运,不对城市公共汽车运营线路或客运车辆实行承包经营,不以车辆挂靠、一次性“买断”、收取“风险抵押金”、“财产抵押金”、“运营收入保证金” 和“高额承包” 等方式向驾驶员转嫁投资和经营风险;

4.5、中标后建立健全客运服务、行车安全等管理制度,聘用经培训合格的管理人员、驾驶员、售票员和调度员,拟任企业负责人须具备3年以上(含3年)城市客运(包括出租汽车客运和城市公共汽车客运)或道路旅客运输经营管理工作经历;

4.6、中标后按照核准的线路、站点、班次、时间、车辆载客限额营运;

4.7、中标后按照物价部门核定的运价标准收费,严格落实有关法律法规和行政性规定对中小学生、老年人、残疾人、军人等特殊群体乘坐城市公共汽车的优惠政策;

4.8、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投标人对上述条件必须完全响应,不得作出实质性变更。

5、报名时间及地点:凡有兴趣的投标人,请于2014年5月29日至2014年6月5日每天上午9:00时—12:00时,下午14:30时—17:00时(北京时间)到桃源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桃源县城投公司一楼)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持下述资料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报名原件资料:①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②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组织机构的代码证副本原件,③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或授权代表身份证原件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④客运或道路旅客运输经营资格证原件、三级及以上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证书原件;⑤近三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原件(含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和现金流量表)。以上报名资料验原件(除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留存原件外),其余报名资料留存加盖公章复印件一套;报名截止时间2014年 6月 5日17:00时,逾期不予办理。

6、投标保证金:人民币35.00万元,投标保证金须在购买招标文件前提交至

开户名称:桃源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 户 行:中国工商银行桃源县支行

帐    号:1908 0725 0920 1118 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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