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华瑶族自治县第二人民医院住院综合楼(含公租房)及水泵房工程 |
点击:91次 日期:2014-05-30 00:00:00.0 |
(招标编号:FZZB2014-YZ009)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江华瑶族自治县第二人民医院住院综合楼(含公租房)及水泵房工程,已由江发改字[2013]36号和[2014]20号文件批准建设,并以江发改许准字【2014】49号核准为公开招标,建设资金为上级拨款及自筹,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江华瑶族自治县第二人民医院,招标代理机构为邵阳市方正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江华瑶族自治县第二人民医院住院综合楼(含公租房)及水泵房工程
2.2 建设地点:江华县沱江镇长征路249号
2.3 投资金额:本项目招标投资为人民币7114386.6元
2.4 建设规模:住院综合楼(含公租房)为7层框架结构,建筑面积6083平方米,建筑高度为23.95米2,(其中公租房46套、建筑面积1705.94米2);水泵房建筑面积223平方米。
2.5 资金来源:省预算内投资及地方财政配套
2.6 工期要求:300天(日历天);
2.7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费用;
2.8 质量要求:达到国家合格工程验收标准;
2.9 保修承诺:按原建设部(2000)年80号令保修;
2.10 招标范围:招标人所提供的“江华瑶族自治县第二人民医院住院综合楼(含公租房)及水泵房工程”施工设计图所包括的建安工程等(具体内容详见施工图)。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按照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湘建建[2010]136号文件要求须具有有效的入湘施工登记证;
3.2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 项目负责人为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如提供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证书的,需提供有效的继续教育培训合格证),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技术负责人具有与本工程项目相关专业的中级及以上职称;项目主要管理人员(包括项目负责人1人、技术负责人1人、土建施工员1人、安全员1人、质量员1人)必须为本企业在职人员(需提供近一年内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且无在建工程(在湖南省建筑工程监管信息平台上查询无押证);
3.4省外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如持有外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资格证书, 需由企业所在地地(市)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证书真实性证明;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无其他明文禁止参加投标的记录。
4. 资格审查方式及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湘建建[2013]282号文件中 合理定价评审抽取法 。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
当投标单位数量超过30家(含30家)时,先抽取9家入围,评标委员会对9家入围投标单位进行评审,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合格入围单位再进行第二次抽取,产生三家中标候选人;当投标单位数量没有超过30家时,评标委员会对所有投标单位进行评审,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全部合格单位直接抽取产生三家中标候选人。
5.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人民币壹拾肆万元整。交纳方式为: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 。投标保证金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2.1项规定。
6.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澄清答疑发布
6.1 请各投标人于投标截止之日前通过永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网(http://www.yzztb.org)下载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施工图纸。网络下载的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施工图纸与书面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施工图纸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400 元,递交投标文件时缴纳,否则拒绝接受其投标文件。
6.3 招标人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于投标截止时间15日前在永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网(http://www.yzztb.org)上发布;修改内容不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3日前在永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网(http://www.yzztb.org)上发布。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14年6月18日上午09:30时,地点:江华瑶族自治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县住建局五楼)。
7.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注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3招标人邀请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和授权委托人(授权委托人必须是拟任项目负责人)参加开标会并签到,同时向招标人提交法定代表人和授权委托人(授权委托人必须是拟任项目负责人)身份证明文件,出示本人身份证,以证明其出席;否则,作废标处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及永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网上发布。
9.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接受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招标投标监管机构监督。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江华瑶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电话: 0746-2317712 。
10.联系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