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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邵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网-建设工程招标公告-新邵县公安局酿溪派出所业务用房建设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点击:87次 日期:2016-11-28 22:19:46.0

 

2016-11-28
新邵县公安局酿溪派出所业务用房建设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LONGSY2016-23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新邵县公安局酿溪派出所业务用房建设工程已由新邵县发展和改革局新发改投【2016】169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项目业主)为新邵县公安局,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龙武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的施工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新邵县公安局酿溪派出所业务用房建设工程;
2.2 建设地点:新邵大道北侧新邵县看守所前;
2.3 建设规模:一栋框架结构、4层、建筑面积共约2918平米的综合办公楼,项目投资约537.43万元;
2.4 工期要求:240日历天(具体开工时间以业主通知为准);
2.5 质量要求:合格工程(符合GB50300-2001《建筑工程质量统一验收标准》);
2.6 保修要求:按原建设部2000年第80号令要求进行保修;
 2.7 招标范围:本项目土建工程、水电安装工程、装修工程、消防工程及附属工程施工招标(具体以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3.2按照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湖南省以外企业建筑企业须能通过湖南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入湘基本信息情况,无法查询或查询不到均视为不具备投标资格;
3.3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 房建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4项目负责人为 建筑工程专业  贰 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项目负责人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其证书注册单位与投标人一致,且未在其他在建设工程中任职;技术负责人须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其他人员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14.1项要求。
3.5施工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数量不得低于湘建建[2015]57号文规定的最低配备标准,即至少项目负责人1人、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安全员1人、质量员1人。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不得在其他在建设工程中任职(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在湖南省建筑工程监管信息平台上查询无押证,且能在湖南建设人力资源网及相关网上查询真伪,不能网上查询真伪需提供证件核发部门提供的相关证明文件原件)求。不接受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和总经理作为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
3.6拟任本次投标的关键岗位人员必须是本企业在职职工(关键岗位人员均需提供从2016年4月-9月由投标单位购买了劳动保障部门的养老保险和相应劳动保障部门网站下载的养老保险资料,并提供养老保险金查询网址、用户名号和密码。查询结果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均按不合格投标人处理:①没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交纳养老保险的;②按提供的养老保险查询网址和密码无法查询的;③查询结果显示不是投标单位的。)
3.7 省外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如持有外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技术职称证书,其证书应能通过互联网查询真伪,提供技术职称证的查询网址、用户名号和密码,或提供由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的证书真实性证明。省外企业由企业所在地地(市)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供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无在建工程证明;
3.8根据新党字(2016)32号文要求:投标人需提供检察机关在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以后出具的对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和拟任项目负责人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书》;
3.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湘建建[2013]282号文件中的“综合评估法(I)”邵建发【2013】118号文。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
5.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拾万元,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201612161600分。投标保证金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4.1项规定。
6.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澄清答疑发布
    6.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1128日~2016122日(8:30-12:00,15:00-17:30)(北京时间,节假日不休息,下同)止,在新邵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网(http://www.xsxzbw.com/)进行网上注册报名,所有投标人需由法定代表人凭法人资格证明书(格式自拟)及身份证或投标人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人必须为拟任项目负责人)凭授权委托书及携带本人身份证,于20161128日~2016122日(8:30-12:00,15:00-17:30)(北京时间,节假日不休息)持以下证件、资料到新邵县建筑工程管理站进行针对该工程项目的备案后,才能下载招标文件及领取资料(逾期不予办理),通过网络下载的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与备案的书面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网上报名登记必须填写好关键岗位人员的资料,否则视为不合格报名单位。
1) 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2) 企业资质证书(原件或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旧版资质证书无效)
3) 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
4) 基本帐户的银行开户许可证(原件)
5) 拟任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的证件(原件)
6) 参与本项目关键岗位人员的养老保险证明(原件)
7检察机关在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以后出具的对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和拟任项目负责人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书》原件;
以上需提供的证件、资料还应提交加盖投标人行政公章的复印件2套。
    6.2凡网上注册报名成功的投标人,请于20161128日~2016122日(8:30-12:00,15:00-17:30)(北京时间,节假日不休息)止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拟任本项目负责人持以下资料:①单位介绍信、②授权委托书、③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④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⑤该项目报名成功的证明,到湖南龙武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邵阳分公司(邵阳市戴家路翡翠花园B栋1号)获取图纸和工程量清单,逾期不予办理,招标文件400元/套,售后不退。图纸和工程量清单收取复印费200元/套。
 6.3澄清答疑采用网上答疑方式。招标人对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的澄清答疑均采用在新邵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网(http://www.xsjszbw.com)上发布,投标人应自行在网上上获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恕不另行通知。投标人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招标信息,如有遗漏(包括但不限于文件未下载或下载不完整)招标人概不负责,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1612190930分,地点为新邵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新邵县酿溪镇畔田村畔田路旁,新邵县公共汽车公司院内办公楼五楼)
7.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或投标人未按本项目招标公告第6.1款规定获取招标文件的,招标人将拒收。
7.3 投标人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亲自到场参加投标,湖南省外投标人还必须由企业法定代表人亲自到场参加投标,法定代表人确因出国、住院等特殊原因不能到场的,必须提供相关证明,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新邵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网上发布。
 
9.行政监督
9.1本次招标项目接受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招标投标监管机构监督
9.2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 新邵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新邵县公安局 
    址:新邵县酿溪镇大坪经济开发区             
联 系 人:陈先生                    
    话:13973956767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龙武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址:邵阳市戴家路翡翠花园B栋1号
 联 系 人:龚先生
     话:0739-5623232      13975109815
     真:0739-5623232
     箱:49398004@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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