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邓州市人民法院高清视频会议系统及音视频整合系统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点击:84次 日期:2016-11-28 22:15:23.0
河南恒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邓州市人民法院的委托,就其高清视频会议系统及音视频整合系统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有意向且符合条件的潜在供应商前来参加投标。
一、项目概况:
    1.项目编号:HNHHDZ-2016-11-25
    2.质量标准:合格及以上标准
    3.供货地点:邓州市人民法院
    4.供货期:合同签订后20日内供货安装调试完毕
二、采购内容:
高清视频终端、高清摄像机、摄像机支架、显示端、高清混合矩阵、高
清输入板卡、高清输出板卡、高清视频分配器等。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2.2013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具有类似项目业绩(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和合同,时间以中标通知书为准);
3.投标人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投标企业如是经销商(代理商),需出具生产商(制造商)针对本项目采购的主要产品的专项授权及售后服务承诺书;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2013年 11月28日—2016年11月28日,新成立的企业从成立之日起);
    6.投标人应持有企业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查询日期不得早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查询对象包含企业及法定代表人);
7.近三个月完税证明或缴税凭证;
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投标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11月28日至2016年12月2日,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5: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节假日、公休日除外),到邓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报名。
报名时须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本单位正式员工携带以下资料(原件备查,留加盖单位公章复印件一套,需胶装成册,否则拒收):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
2.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3.2013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具有类似项目的业绩证明(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和合同,时间以中标通知书为准);
    4.生产商(制造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主要产品专项授权及售后服务承诺书;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2013年11月28日—2016年11月28日,新成立的企业从成立之日起);
6.投标人应持有企业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查询日期不得早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查询对象包含企业及法定代表人);
7.近三个月完税证明或缴税凭证;
8.相关人员近三个月的社保缴纳凭证(网上可查并提供查询方式)。
注:以上资料要求报名时提供逐页加盖投标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套,胶装成册,相关证明、证件、业绩合同等报名时均须出示原件,原件必须与复印件一致,否则报名不予接受。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对报名资料的审验并不作为投标单位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投标单位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开标后,仍将由评审委员会对投标单位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投标资格条件的投标单位的投标将被拒绝。
(报名资料不全或复印件为扫描件的一律不接受其购买招标文件的相关手续,所有复印件均以加盖单位红色公章为准)
五、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及地点:
1.招标文件售价:1000 元/份
2.招标文件发售方式:现场发售
3.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另行通知
4.招标文件发售地点:同报名地点
六、投标文件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开标地点):邓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古城路与新华路交叉口工商银行)
3.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七、发布公告媒体:
本次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邓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上同时发布。
八、联系方式:
采购人:邓州市人民法院
地  址:邓州市团结路与穰城路交叉口
联系人:刘先生
电  话:15638973678
采购代理机构:河南恒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www.hnhhzx.cn)
地  址:卧龙路三顾缘玉雕城内西侧
联系人:刘先生
    电  话:18317212735      0377-60652008
    日  期:2016年1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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