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濮阳县解放路南段两侧棚户区改造一期南城都市花园配套电力项目招标公告

点击:107次 日期:2016-11-28 22:13:44.0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濮阳县解放路南段两侧棚户区改造一期南城都市花园配套电力项目,已由上级部门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濮阳市众鑫置业有限公司   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河南省天平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濮阳县解放路南段两侧棚户区改造一期南城都市花园配套电力项目
2.2建设地点:濮阳县南环路南侧、解放路南段两侧。
2.3建设内容:南城都市花园电力承装承试承修
2.4建设规模:南城都市花园项目小区配套电力
2.5计划工期: 90 日历天
2.6质量要求:合格
2.7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的全部内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在有效期内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3.2具备送变电工程专业或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承装叁级、承修叁级、承试肆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项目经理须具有国家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机电专业)资格(不含临时职业资格)、具备真实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身份证、且与本企业签订了劳动合同关系,2015年至2016年连续一年缴纳的社会保险证明;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须提供无在建项目承诺书)。
3.4技术负责人要求: 拟任技术负责人须具有中级及以上工程技术职称;身份证、且与本企业签订了劳动合同关系,2015年至2016年连续一年缴纳的社会保险证明。
3.5其他人员要求: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造价员、材料员须专业对口,持证上岗、身份证、且与本企业签订了劳动合同关系,2015年至2016年连续一年缴纳的社会保险证明。
3.6财务要求:提供2014年度及2015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完整的财务报告;(新注册公司以实际注册年限为准);
3.7业绩要求:企业近三年内有完成过500万以上类似工程施工业绩,至少一项(以中标通知书、合同及竣工验收证明为准)。
3.8信誉要求:企业近三年无违约,无不良通报情况,无拖欠农民工工资现象,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须提供企业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9所在地或企业注册地检察机关出具《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出具时间须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报名截止之日止)。
3.9.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9.2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不符合要求的报名将被拒绝,投标单位应对自身资格及所提供的资料真实性、合规性负责,开标前相关单位和个人不对投标人的资格做最终认定,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符合项目资格条件的投标单位的投标将根据招标文件及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如投标单位提供的资质、业绩、信誉、管理人员资格等材料存在造假行为其投标将视为废标,并交相关部门进行处理。
4. 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报名时间: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11月28日至2016年12月2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8:30 时至11:30 时,下午14:30 时至17:30 时(北京时间,下同)
4.2报名地点:濮阳市中原路与振兴路交叉口向西100米路北阳光大厦负一楼。
4.3投标企业报名时携带以下资料
4.3.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在有效期内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送变电工程专业或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证书。
4.3.2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不含临时职业资格)、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身份证、劳动合同、社会保险证明、无在建项目承诺书。
4.3.3技术负责人要求: 拟任技术负责人须具有中级及以上工程技术职称;身份证、劳动合同、社会保险证明。
4.3.4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造价员、材料员上岗证、身份证、劳动合同、社会保险证明。
4.3.5提供2014年度及2015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完整的财务报告;(新注册公司以实际注册年限为准);
    4.3.6企业三年内有完成过500万以上的工程施工业绩(以中标通知书、合同及竣工验收证明为准)。
4.3.7企业近三年无违约,无不良通报情况,无拖欠农民工工资现象,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须提供企业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4.3.8项目所在地或企业注册地检察机关出具《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出具时间须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报名截止之日止)。
注:报名时授权委托人及项目经理携带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及以上证件的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到场报名。(以上证件网上查询,查询不到视为无效)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详见招标文件。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投标保证金
投标申请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相应金额的投标保证金以电汇形式从其基本账户汇入指定账户并提供银行回单。
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 拾万 元整
户  名: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管理专用户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濮阳阳光大厦分理处(谢东小区支行)
银行账号:4100 1510 8340 5250 0586
银行行号:1055 0200 0357
地址:濮阳市中原路与振兴路交叉口向西100米路北阳光大厦。
保证金分配:投标人在完成转账后,登陆《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管理系统》http://ccb.pyjsgc.com,选择对应的项目完成保证金分配。投标人应充分考虑保证金在银行之间划转所需要的时间,以确保其在截止时间之前到达指定账户。
7、发布公告媒体
本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濮阳市建设工程交易网》上发布。
8、联系电话
招标人:濮阳市众鑫置业有限公司  
联系人:路先生
联系电话:13461718588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省天平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郭女士
联系电话:0393-8966565   13353936565
 
本公告的解释权归招标人所有
2016年 11月 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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