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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乐县城镇垃圾处理设施改造提升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点击:96次 日期:2016-11-28 22:13:42.0
 
南乐县城镇垃圾处理设施改造提升建设项目前期准备工作已完成,已具备招标条件。项目招标人为南乐县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现委托河南省天平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一、项目概况:
    1.1、项目名称:南乐县城镇垃圾处理设施改造提升建设项目;
    1.2、招标编号:TPZB-20160188
    1.3、建设地址:南乐县境内;     
    1.4、服务期:16年;
    1.5、招标范围:生活垃圾清扫保洁、转运及资源化综合处理;
    1.6、 资金来源:自筹+中央专项债券资金;    
    1.7、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及技术规范的规定;
    1.8、 标段划分:共分一个标段
    1.9、本项目不支持联合体投标。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2.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2、投标人必须具有招标所需垃圾清运主要设备的自主产品生产能力,具有招标所需生活垃圾资源化处理关键技术的自主知识产权,且营业范围中含有“环卫作业服务、环卫设备或环境工程”相关业务范围;
    2.3、投标人须具备环卫系统设备安装和配套工程承包服务能力,必须具有建设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证书;
2.4、投标人须具备环境保护工程技术资格证书或环境污染治理资格证书;
2.5、 投标人必须具备地市级(含)以上城市清洁服务类或垃圾清运类一级(A级、甲级)资质证书。
    2.6、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企业《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书》(出具告知函的时间须在本项目报名期间内有效)。
 三、报名须知:
3.1、报名需携带资料:
3.1.1、营业执照(副本,且营业范围中含有“环卫作业服务、环卫设备或环境工程”相关业务范围);
3.1.2、建设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证书、地市级(含)以上城市清洁服务类或垃圾清运类一级(A级、甲级)资质证书(需提供资质证书副本或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3.1.3、环境保护工程技术资格证书或环境污染治理资格证书;
3.1.4、项目所在地出具企业《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书》(出具告知函的时间须在本项目报名期间内有效);
    3.2、以上资料提供加盖单位公章复印件一份,投标单位的法人代表或其委托代理人持有效身份证并携带报名材料,否则不接受其报名。
    3.3、澄清答疑领取:通知将发布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濮阳市建设工程交易网》上,请投标人查阅,并按通知时间进行领取,因未及时查阅而无法按时领取者后果自负。
 四、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地点:
    4.1、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16年11月28日至2016年11月02日(上午8:30-12:00,下午15:0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4.2、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地点:濮阳市阳光大厦负一楼(濮阳市中原路与振兴路交叉口向西100米路北);
    4.3、招标文件费用:500元/份,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 1、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5. 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接收。
六、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伍拾万元整;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以转帐或电汇形式从投标单位基本账户汇入指定账户内:
 户 名: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管理专用户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濮阳阳光大厦分理处(或谢东小区分理处)
 
 
银行账号:41001510834052500586
 行    号:105502000357
 注:①投标保证金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缴纳并到达指定账号(以到账时间为准)②转账用途须注明项目名称 ③保证金分配:投标人在完成转账后,登录《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管理系统》http://ccb.pyjsgc.com,选择对应的项目完成保证金分配。(以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供的保证金缴纳情况表为准)。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濮阳市建设工程交易网》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
 招标单位:南乐县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联系人:吴先生
 电话:0393-6266653
 代理机构:河南省天平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15539319336
 2016年1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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