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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阳县城区八渡河左右岸棚户区改造配套附属设施(八渡河2号桥)建设项目

点击:100次 日期:2016-11-28 21:05:12.0
资格预审公告
一、招标条件
略阳县城区八渡河左右岸棚户区改造配套附属设施(八渡河2号桥)建设项目,已经县发改局审核批复(略发改投资【2016】105号),招标人为略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建设资金为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工程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本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城区狮凤路妇幼保健站大门前河边。建设内容:新建平板桥梁1座,全长70米,桥面布置为2.5米(人行道)+7.0米(车行道)+2.5米(人行道),桥面净宽度12米,桥面总面积842平方米。
质量标准达到国家质量检验与评定标准合格质量等级。
三、资格要求
资格预审申请人资质要求: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注册建造师市政公用专业二级及以上资质或公路工程二级及以上资质。
四、资格审查方式:本项目采用有限数量制方式。
五、须知
1.资格预审申请人须由拟参与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本人在规定的时间、地点购买资格预审文件,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50元,售后不退。
2. 施工资格预审申请人购买资格预审文件时须携带企业介绍信、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其中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可提供复印件;项目负责人身份证、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B类合格证书、信用手册(外地企业须提供无在建工程证明)等原件供查验,凡未在《陕西省建筑市场与诚信信息发布平台》登记的施工单位及建造师,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3、购买资格预审文件时间自 2016年11月28日到2016年12月2日,每工作日8:00-12:00、14:00-18:00受理;地点在汉中市建设工程承发包交易中心一楼(电视塔西北角),联系人:崔峰,联系电话:13819603812。
六、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公告同时在《各界导报》、《陕西采购与招标网》、《汉中建设工程招投标信息网》上发布。
 
        人:略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盖章)
        招标代理机构: 陕西安信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盖章)
                        一六年十一月二十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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