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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镇至八宝和新店至尤家河通村公路改建工程资格预审公告

点击:52次 日期:2016-11-28 21:05:11.0
法镇至八宝和新店至尤家河通村公路改建工程资格预审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由南交函【2016】65号文件下达投资计划,施工图设计由南交函【2016】86号审查批复。招标人为南郑县法镇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工程建设地点位于南郑县法镇,主要内容为法镇至八宝通村公路、新店至尤家河通村公路改建,设计时速15公里/小时,路基宽度5.5米、路面宽度4.5米,水泥混凝土路面,采用外延级技术标准,完善安全及排水设施,长度共6km。本次招标共设3个施工标段,一标段:法镇通村公路改建工程,长1500米;二标段:八宝通村公路改建工程,长3073米;三标段:新店至尤家河通村公路改建工程,长1444米。招标范围均为:路基、路面、安全及排水设施等。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施工标段申请人需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或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
3.2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或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质。
4.资格审查方法
采用资格预审有限数量制,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详见资格预审文件。
5.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5.1申请人于2016年11月28日至2016年12月2日,每工作日上午8:00时至12:00时,下午14:00时至18:00时,在汉中市建设工程承发包交易中心一楼购买资格预审文件。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50元,售后不退。
5.2购买资审文件的施工企业须注册建造师本人持企业介绍信、身份证、建造师资质证书、建安B证、信用手册(注册地在汉中市境外企业自行出具无在建证明)、项目所在地检察院开具的《行贿档案查询告知函》等原件;携带下列证书的原件或加盖公章的复印件: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施工单位及建造师在《陕西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发布平台》登记的网上截图。并提交上述所有资料加盖公章复印件一套,不符合上述要求者,不予办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同时在汉中市建设工程招标信息网、各界导报及陕西采购与招标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人:南郑县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正大鹏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18691696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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