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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强县大安镇大渔洞村蒲家沟道路建设工程资格预审公告

点击:65次 日期:2016-11-28 21:05:10.0
        宁强县大安镇大渔洞村蒲家沟道路建设工程资格预审公告
一、招标条件:
宁强县大安镇大渔洞村蒲家沟道路建设工程已由(宁交函[2016]101号)批准修建,招标人为宁强县大安镇政府,资金为地方配套资金现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二、项目概况
本项目位于大渔洞村,起于郑家坝,止于蒲家沟路线全长5.2公里,路面宽度应不小于4.5米,路肩及其与配套设施完善
三、申请人资格要求                          
1.申请人须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及以上资质或路面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资格。近三年企业资信及财务状况良好,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企业近三年至少承担过二个里程累计不少于15公里公路工程业绩,且质量合格;项目经理须为公路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不含临时资格证),大专及以上学历,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且具有交通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考核B类证并无在建工程和不良记录近三年担任过至少一个公路工程项目业绩
   2、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或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本工程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
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1128日至2016年122日每工作日8:00-12:00,14:00-18:00在汉中市建设工程发包承包交易中心购买文件。报名时须项目经理本人持单位介绍信、身份证原件、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项目经理相关证件原件(申请人资格所要求的)、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有效期内的《企业行贿档案查询告知函》原件,企业业绩(申请人资格所要求的)证明原件(施工合同、中标通知书及竣工验收报告)及企业近三年财务审计报告并提供上述资料彩色复印件(须加盖公司公章)一套。原件查后退回,复印件留存,若有一项不符合本公告要求的,不报名。
2.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2000(含图纸),售后不退。
五、资格预审的递交
1.递交资格预审文件截止时间另行通知,申请人将资格预审文件递交至汉中市建设工程发包承包交易中心。
2.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发布媒体:《陕西采购与招标网》、《汉中市建设工程招投标信息网》、《西北信息报》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强县大安镇人民政府            
 址:宁强县大安镇
招标代理机构:西安建工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人:杨女士
 话:0916-2240770              
 址:汉中市建设工程承包发包交易中心五楼
2016年1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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