奉节县饮用水源保护区标志牌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
点击:318次 日期:2016-11-28 15:31:13.0 |
奉节县饮用水源保护区标志牌采购项目
采购公告
奉节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按照奉节县财政局下达的采购计划(
分包名称 |
采购预算 (万元) |
保证金 (万元) |
中标人 数量 |
饮用水源标志牌 |
30.4 |
0.6 |
1 |
财政预算资金,资金已到位。
谈判供应商是指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以下简称供应商。合格的供应商应首先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条件,同时符合根据该项目特殊要求设置的特定资格条件。
(一)一般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特定资格条件
1.具备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工商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为铝合金、不锈钢加工及维修、户外广告制作及安装。
2.从事铝合金、不锈钢加工及维修、户外广告制作及安装5年以上经验。
3.具备一定的经营场所,满足饮用水源保护区标志牌的制作、存放。
(一)招标文件的获取:
供应商自行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http://www.cqgp.gov.cn)奉节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www.fjjyzx.net)上下载。
(二)投标地点:奉节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三)响应文件递交开始及截止时间:
(四)谈判时间:
(五)开标地点:奉节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投标人持法定代表人或受权委托人的银联卡在奉节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财务科现场刷POS 机缴纳,缴纳时需提交投标单位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注明所投项目名称、联系人姓名及电话号码)。
缴纳时间:
保证金退还:未成交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不计息)。成交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在财政局采购办合同备案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备案时需递交成交通知书原件、有效合同原件和验收报告原件。(不计息,合同备案后须向奉节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财务科递交一份备案表,联系电话:02356683380)
1、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分包的货物采购中同时参与谈判,否则均为无效谈判。
2、单个分包为单一货物的,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规格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该分包的谈判,否则为无效谈判。
3、同一分包的货物,制造商参与谈判的,不得再委托代理商参与谈判,否则为无效谈判。
4、本项目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发布的竞争性谈判文件及补遗文件(如果有)一律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http://www.cqgp.gov.cn)、奉节县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fjjyzx.net)上发布,请各供应商注意下载;无论供应商下载与否,均视同供应商已知晓本项目竞争性谈判文件、补遗文件(如果有)的内容。
5、超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递交的响应文件,恕不接收。
6、谈判费用:无论谈判结果如何,供应商参与本项目谈判的所有费用均应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7、开标时,法定代表人出席的,手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保证金缴纳凭证到监督席核验身份;委托代理人出席的,手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保证金缴纳凭证到监督席核验身份。复印件需加盖公章,原件备查。身份核验不合格的供应商当场退回其投标文件。
(一)采购机构: 奉节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人:王炜军
电 话:(023)56683395
地 址: 奉节县西部新区管委会胡家社区
(二)采购人:奉节县环境保护局
联系人:刘建林
电 话:15823779138
地 址:奉节县鱼复街道永安路6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