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港市海州区“天网工程”三期监控点位采购安装租赁服务的招标公告 |
点击:190次 日期:2016-11-28 15:22:37.0 |
江苏中润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受连云港市公安局海州分局委托,就连云港市海州区“天网工程”三期监控点位采购安装租赁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招标项目名称:连云港市海州区“天网工程”三期监控点位采购安装租赁服务
招标项目编号:HZCGGK2016080
二、招标项目简要说明:
详见采购文件第六章“货物需求一览表”。
三、投标人资质要求:
1. 在连云港市政府采购网注册登记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经营许可证、税务登记证、企业法人代码证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原件现场备查)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一年的财务状况报告;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例如原厂制造证明或产品注册证、产品注册登记表或货物制造厂商的产品授权代理证书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或技术人员情况申明、专业技术资质、业绩等;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 .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
(1)供应商具有《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或省级主管部门颁发的开展增值业务经营许可(主要指具有和利用网络光缆线路经营许可);
(2)供应商在连云港市设有服务机构(提供营业执照或相关服务场所房产证明)。
3 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凡列入市政府文件规定的国有资本退出领域(设计、施工、监理、养护、环卫、园林、审图、咨询)的企业,不得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4.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管理规定(暂行)》的规定,提交无行贿犯罪记录的证明(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地点:登录连云港市人民检察院网站自行下载,连云港市人民检察院联系人:崔恩旭,联系电话:85683570)。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集中考察现场及答疑:
四、报名时需提供的资料
营业执照、经营许可证、税务登记证、企业法人代码证、法人代表证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一年的财务状况报告、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等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如是供应商参与的还需另附:《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或省级主管部门颁发的开展增值业务经营许可、在连云港市设有服务机构证明材料。
五、报名及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时间为:2016年11月28日至
六、开标有关信息:
开标时间:2016年12月19日上午9:00
开标地点:连云港市海州区财政局801室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连云港市公安局海州分局
联系人:孙主任
联系电话:13961378333
招标代理公司:江苏中润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电话:0518-85450099
联系人:王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