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项目为宁武县芦芽山风景区整改提升建设项目(二期)工程设计(项目名称)已由忻发改发【2014】282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山西芦芽山旅游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与银行贷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编号:ZLZB招【2016】947号
2.2工程名称:宁武县芦芽山风景区整改提升建设项目(二期)工程设计
2.3建设地点:宁武县东寨镇
2.4计划投资额:约5500万元
2.5招标范围:宁武县芦芽山风景区整改提升建设项目(二期)马仑峡谷整改工程
2.6设计周期:40日历天
2.7本项目不划分标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能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具备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项目负责人须具备风景园林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证书。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承担过旅游景观绿道设计项目,并有成功案例业绩证明(须提交设计合同)。
3.3投标单位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6 年 11 月 25 日至 2016 年 12 月 0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09 :00至 11:00 ,下午 15 :00至 17:00 (北京时间,下同),在 忻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长征西街45号)报名。
4.2报名时需项目负责人携带下列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4套:
(1)法人授权委托书;(2)法人身份证与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3)营业执照副本;(4)设计资质证书副本;(6)拟派往本项目负责人职称证书;(7)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8)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9)业绩证明材料(合同、中标通知书二项齐全)
注:所有原件均现场照拍存档。
4.3 项目被授权人须为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符合上述报名者,请于报名的同时购买招标文件。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500 元,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按招标文件要求,地点为 忻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山西招投标网》、《忻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忻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信息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山西芦芽山旅游投资有限公司
联 系 人:秦峻山
联系电话:13994159995
招标代理:山西重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太原市亲贤北街31号太航世纪508
联 系 人:李刚
电 话: 0351-7077533/633 18636805992
电子邮件:sxzlzb@126.com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太原亲贤街支行
账 号:3519001133108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