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招标信息 > 湖北 > 黄石市

大冶经济开发区十里铺还建楼二期续建工程招标公告

点击:164次 日期:2016-11-25 21:30:11.0

 

招标编号:冶招[2016]215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大冶经济开发区十里铺还建楼二期续建工程已由大冶市发展和改革局以冶发改发【201519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大冶经济开发区,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湖北大冶湖高新技术产业投资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武汉坤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大冶市罗家桥大道东侧十里铺村
2.2本招标项目的建设规模:总建筑面积12274.93平方米,新建118F全框架住宅楼。
2.3本招标项目投资金额:1415.63万元
2.4本招标项目的计划工期:365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1711
2.5本招标项目的招标范围: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全部内容。
2.6质量要求:符合设计要求,达到国家现行工程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应在中国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注册登记并取得营业执照,且具有相应的经营范围;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建设行政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人在投标截止之日起前三年至少已完成一个单项施工合同价款在1400万元及以上或单项建筑面积在1.2万㎡及以上类似规模房屋建筑工程业绩(以中标通知书或施工合同和竣工验收通知书为准),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相关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证(不含临时证),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其他要求:项目技术负责人须具备房建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五大员须具备岗位证;安全员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合格制),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被否决。通过初步评审的有效投标多于9家时,评标委员会选择投标报价得分高的前9名的有效投标进行详细评审,其他有效投标不再进行详细评审。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应当在大冶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大冶电子交易平台”)进行网员注册,并领取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大冶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大冶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办事指南—会员网上注册指南》(网址:www.dyjypt.com)。
4.2完成网员注册后,请于20161124日至20161214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登录“大冶电子交易平台”(网址:www.dyjypt.com,下同),明确所投标段,下载招标文件。
4.3招标文件制作费200元,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支付,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包括电子投标文件(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和不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光盘备份))和纸质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161215900分。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以下列两种方式递交投标文件:
1)网上递交: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登录“大冶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拒收。
2)现场递交: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不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光盘备份)与纸质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分别密封和加写标记后,递交至湖北省黄石市大冶市大棋西路二号大冶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317开标厅。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或者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拒收。
5.2根据本章第5.1款的规定,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只要出现任何一种投标文件应当拒收的情形,其投标将被拒绝。
5.3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经理应当作为投标人代表按时参加开标会,并在招标人按开标程序进行点名时,向招标人提交二代身份证和法人授权委托书查验,以证明其出席。招标人核实确认并如实记入开标记录。投标人的项目经理未参加开标会的,或参加开标会的投标人代表与投标文件中拟派的项目经理不一致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5.4投标人代表还须携带加密电子投标文件的CA数字证书,到开标现场完成投标文件的解密工作。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北省政府采购网、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黄石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大冶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湖北大冶湖高新技术产业投资有限公司
地址:大冶市总部经济中心
联系人:金主任
电话:0714-8872957
招标代理机构:武汉坤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大冶办事处
地址:武汉市江岸区后湖街金桥大道绿色新都1152单元12
联系人:夏女士
电话:13886462266
 
20161124
备注: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经理(建造师)(下同)不得同时担任两个及以上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1)同一工程相邻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2)合同约定的工程验收合格的;(3)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含),经建设单位同意的。
易快得网   [留言建议]
鲁ICP备13024280号-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