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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阳县乐素河镇瓦房村移民(脱贫)搬迁安置点建设工程”监理二次资格预审公告

点击:52次 日期:2016-11-25 19:55:35.0
资格预审公告
   略阳县乐素河镇人民政府依照有关文件规定,现对拟建的略阳县乐素河镇瓦房村移民(脱贫)搬迁安置点建设工程”监理进行公开招标,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工程概况:
本工程位于略阳县乐素河镇瓦房村,本次招标主要内容为新建砖混结构的移民安置住房2幢70套,总建筑面积约5760平方米,及配套的相关附属工程,施工监理各设一个标段。
二、资格预审条件:
1、施工投标企业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等级,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建造师须具备二级(含二级)以上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资质,并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建安B证),且无在建工程。
2、监理投标企业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专业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拟派项目总监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且无在建工程。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资格审查方法:本项目采用有限数量制
四:购买资格预审文件须知:
1、资格预审申请人须由拟参与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在规定时间、地点购买资格预审文件,文件每套售价50元,售后不退。
2、购买施工资格预审文件时须携带单位介绍信(原件)、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或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注册建造师身份证、资格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建安B证)、信用手册(汉中市外企业须提供无在建证明原件)证件原件供查验,并提交复印件一套。凡未在《陕西省建筑市场与诚信信息发布平台》登记的施工单位及建造师,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3、购买监理资格预审文件时须携带单位介绍信(原件)、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原件或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总监身份证、资格证书、信用手册(汉中市外企业须提供无在建证明原件)证件原件供查验,并提交复印件一套。凡未在《陕西省建筑市场与诚信信息发布平台》登记的监理单位,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4、购买时间:2016年 11   25 日至2016年 12 1 日,每个工作日8:00~12:00、 1400~18:00受理;地点:汉中市建设工程承发包交易中心一楼(电视塔西北角)。
联系人:关天昕;电话:13026427899
五、发布媒体:汉中市招投标信息网、《陕西采购与招标网》及各界导报上同时发布。
 
招标人:略阳县乐素河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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