洋县金沙湖景区供配电工程监理招标(二次)
一、招标条件
洋县金沙湖景区供配电工程由洋县发展和改革局以洋发改发[2016]382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由项目单位自筹配套。招标人为洋县金沙湖景区管理委员会,招标代理机构为永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的监理进行二次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洋县金沙湖景区供配电工程项目位于洋县磨子桥镇金沙湖景区,主要工程内容:景区内规划布置0.4KV电缆分支箱44台,用户箱50台,安装电杆45基,敷设电缆9500架及绝缘线8000米。
三、申请人资格要求
本项目监理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须为独立法人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力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项目总监须具备电力工程专业专业监理工程师资质条件,且无在建项目。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
五、购买招标文件须知
1.购买申请人须由拟参与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在规定的时间、地点购买招标文件。
2.监理企业领取招标文件时须携带单位介绍信、身份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企业证件可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项目总监注册证、信用手册(外地企业除外)等相关证件原件查验,并提交复印件一套。
3.凡未在《陕西省建筑市场与诚信信息发布平台》登记的监理单位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4、购买招标文件时间自2016年11月 25 日到2016年12月 1 日,每工作日8:00-12:00、14:00-18:00受理;地点在汉中市建设工程承发包交易中心一楼(电视塔西北角),联系人:联系电话:1829165336
六、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公告同时在《汉中建设工程招投标信息网》、《各界导报》、《陕西采购与招标网》上发布。
招标人:洋县金沙湖景区管理委员会
招标代理机构:永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六年十一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