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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安公园PPP项目招标公告

点击:343次 日期:2016-11-25 17:59:00.0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民安公园项目已由重庆市九龙坡区人民政府批准采用PPPPublic-Private Partnership)方式实施,已由重庆市九龙坡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九龙坡发改委投【2015192 号文批准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选择投资人,招标人为重庆市九龙坡区城乡建设委员会。项目现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PPP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2.1.1民安公园位于华岩新城板块华福路奥园国际城和民安华福公租房之间,总用地面积约39314平方米,总建筑面积21607平方米。项目总投资约:7158.09万元

2.1.2建设内容:Ⅰ部分:总建筑面积21607平方米(包含:公园管理用房、商业、农贸市场、地下车库)Ⅱ部分:公园占地面积39314平方米。

2.2 招标范围:

负责民安公园项目投融资、建设管理、建成后特许经营期内的运营与移交。

2.3运营模式:

本项目采用“建设-运营-移交”运作模式。即由项目公司具体负责本项目的投资、建设、运营、维护和移交等全过程管理。

中标后,由中标人独资成立项目公司(法人单位)。中标人负责项目公司的组建及运营资金的保障;项目公司承担项目法人相应职责,负责办理建设手续以及建设、运营资金的筹措,履行建设单位职责,组织实施工程建设、竣工验收以及特许经营期间的运营、项目维护。项目公司全额出资建设本项目的Ⅰ部分和Ⅱ部分,其中Ⅱ部分在竣工验收合格后30日之内无偿移交给九龙坡区人民政府[注:中标人须负责Ⅱ部分所涉及的植物(时令花卉除外)栽植后至竣工验收时的成活率须达到100%,且需保证养护期间(壹年)苗木的成活率均达到100%,随死随换(乔木须为熟货且为全冠移植)];获得Ⅰ部分的特许经营权,在特许经营期满后无偿移交给九龙坡区人民政府。

在特许经营期内,项目公司通过经营农贸市场、商业用房、地下停车库出租等方式获得收益。项目公司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并在特许经营期结束或项目合同终止后,将全部项目设施及相关权益无偿移交给九龙坡区人民政府。

招标人不参股、不参与项目公司经营、收益分配及债务偿还、不承担特许经营期内的亏损。

2.4 期限要求:

1)建设期:100日历天

2)特许经营期限:(特许经营期的计算时间从本项目所有建设内容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3.投标人资格要求和业绩要求

3.1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投标人应满足下列资格条件:

3.1.1投标人(联合体各方)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成立并有效存在的企业法人。

3.1.2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财务状况以及相应的融资能力。

1)投标人(联合体牵头方)企业注册资本金不少于1000万元人民币;

2)投标人(联合体牵头方)有能力筹集项目建设的资本金,自有资本金比例不低于项目总投资的35%(约2500万元)。

3)投标人(联合体牵头方)有能力筹集项目建设的债务资金,债务资金筹集能力不低于约4658.09万元,并明确来源渠道、金额、融资成本,融资渠道应合法,融资总额应满足项目建设需求投标人有能力筹集项目建设的债务资金,债务资金筹集能力不低于(约4658.09万元)。

4)投标人(联合体牵头方)资金实力雄厚,自有资金总量可满足项目总投资要求。若投标人(联合体牵头方)自有资金筹集能力超过项目总投资(约7158.09万元),则不需要出具债务资金筹集证明。

3.1.3投标人(联合体施工方)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3.1.4投标人(联合体牵头方)2015年度企业资产负债率不高于70%

3.1.5本项目接受联合体形式投标

1)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成员包括联合体牵头方和施工方。联合体牵头方应满足财务要求,负责为本项目提供融资支持;施工方应具备项目对应的施工资质。

2)联合体投标特殊要求:联合体各方必须按照相关规定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方和施工方的主要权利和义务;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投标;联合体通过资格审查后,其各成员组成、股权比例、职责分工等主要条款不得改变。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工程招标不需现场报名,开标时直接投标,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11月25日起,在九龙坡区公共资源综合交易网(http://www.cqjlpggzyzhjy.gov.cn/cqjl/)下载本招标项目的招标文件、澄清、修改、补充通知等全部内容。不管下载与否都视为潜在投标人全部知晓有关招投标过程和全部内容。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__1000__元(含招标文件的所有资料),递交投标文件时支付招标文件的费用,否则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拒绝接收其投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地点:2016年12月16日10:30时,九龙坡区公共资源综合交易中心。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重庆市招标投标综合网》、《重庆市九龙坡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人:重庆市九龙坡区城乡建设委员会

    址: 重庆市九龙坡区直港大道

  人: 杨先生

    话:(023023-61577221   

 

招标代理机构:

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

    址:重庆渝北区黄山大道中段535-1(双鱼座A5楼)

  人:谢先生

联系电话:02368881911-9061 

    真:(02368696636

 

2016年1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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