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招标信息 > 安徽 > 宣城市

宁国市庄虹路等畅通工程监理

点击:61次 日期:2016-11-25 17:43:55.0
一、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宁国市庄虹路等畅通工程监理(项目编号:NGS-GC-GK-2016-036)已批准,建设资金来自政府资金,招标人为宁国市交通运输局。现对该项目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名称:宁国市庄虹路等畅通工程监理(本项目投标文件须为纸质文件)

招标人:宁国市交通运输局

四、招标内容:

1、宁国市庄虹路等畅通工程监理:

1.1、庄虹路:项目起点位于甲路镇枫山村,西接S215省道,向东经庄村、白坑坞、黄金塔,止于霞西镇街道,全长15.325km。项目按四级公路标准设计,路基宽6m,水泥砼路面宽5m,设计行车速度为20km/h,设计荷载为公路-Ⅱ级,施工招标控制价785万元,计划工期为240日历天;监理服务期270日历天;

1.2、虹玉路:项目起于霞西镇街道,经虹龙、三塔,止于玉皇亭,全长17.045km。项目按四级公路标准设计,路基宽6m,水泥砼路面宽5m,设计行车速度为20km/h,设计荷载为公路-Ⅱ级,施工招标控制价927万元,计划工期为240日历天;监理服务期270日历天;

1.3、冷三路:项目起于仙霞镇冷渡桥,止于三元,全长5.397km。项目按四级公路标准设计,路基宽6m,水泥砼路面宽5m,设计行车速度为20km/h,设计荷载为公路-Ⅱ级,施工招标控制价600万元,计划工期为240日历天;监理服务期270日历天;

1.4、桥梅路(本次招标仅限监理):项目起于梅林镇与浙江省交界的岭西,经七都汪村、桥头、戈驻,止于梅林,全长约21公里。项目按四级公路标准设计,路基宽6-7m,水泥砼路面宽5-6m,设计行车速度为20km/h,设计荷载为公路-Ⅱ级,施工招标控制价暂按1600万元计(最终以本项目施工招标中标价为准),计划工期为240日历天;监理服务期270日历天;

1.5、后东路(本次招标仅限监理):项目起于竹峰街道瓦窑铺村后坑坞,东接S215,向西沿现有道路拓宽改造(越岭段部分改线),经半山、半山脚止于青龙乡东风桥,西接X061,全长8.53km。项目按四级公路标准设计,路基宽6.5m,沥青砼路面宽6m,设计行车速度为20km/h,设计荷载为公路-Ⅱ级,施工控制价暂按1400万元计(最终以本项目施工招标中标价为准),计划工期为300日历天;监理服务期330日历天。

2、本项目最高控制费率为1.5

五、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资质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综合监理资质或公路工程专业丙级及以上监理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2、投标人信用等级要求:无

企业注册所在地检察机关开具的法人、法定代表人和项目总监“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法人、法定代表人和项目总监3年内(法院判决生效之日起)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且“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在有效期内。

3、投标人类似业绩要求:企业自201311日以来有完成类似的公路施工监理业绩;同时提供①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②验收证书(或交工证书)。

提供业绩证明材料为中标通知书的,中标通知书上有招投标监管部门(或招投标交易平台)公章(或备案章);提供业绩证明材料为合同协议书的,合同协议书上有行政主管部门公章(或备案章)。

类似业绩是指四级及以上公路工程监理业绩。

4、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拟派驻本项目的总监应具有交通运输部颁发的公路工程监理工程师资格。

拟派驻本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人员,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劳动合同及本单位自本项目开标之日前6个月内为其办理的任意一个月养老保险证明(如为事业编制人员,不能提供养老保险证明的,说明理由,并提供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及本单位自本项目开标之日前6个月内为其办理的任意一个月医疗保险证明,退休人员出具相关证明材料),证明以投标人当地保险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为准。如投标人未提供证明,按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处理。

5、项目负责人类似业绩要求:无

6、项目负责人信用等级要求:无

企业注册所在地检察机关开具的法人、法定代表人和项目总监“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法人、法定代表人和项目总监3年内(法院判决生效之日起)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且“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在有效期内;

7、财务:无

8、其他:无

9、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六、招标文件的获取:

1、请于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612209时整前从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www.xcsztb.com)下载招标文件。

2、招标文件售价:500/份,在线支付,根据系统提示完成支付、招标文件下载,招标文件售后不退。如未缴纳则不具备投标资格。

七、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1612209

开标地点:宁国市市委党校一楼宁国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一室(详见开标区电子显示屏)。

八、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壹万元整。

2投标人应在201612209时整前将投标保证金从投标人基本账户(不得从分公司和个人账户)电汇或转账到宁国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指定账户,否则按无效标处理。

账户名:宁国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

开户行:建设银行宁国支行

号:34001756408053011290-0573

.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612209时整,地点为宁国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开标一室(详见开标区电子显示屏)。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宁国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宣城市人民政府网、安徽招标投标信息网、安徽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信息网和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上发布。其他网站招标公告内容与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不一致时以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为准。

十一、招标代理机构及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九通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帅工联系电话:18956302869

传真:0563-4170275

十二、招标人联系方式

联系人:郑工联系电话:13965651819

十三、行业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563-4116241

十四注册事项。1)本项目采用网员制在线下载招标文件;(2)本中心投标企业网员库网员单位可登录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www.xcsztb.com)点击进入“我要投标”领取招标文件;(3)没有注册的企业,请抓紧办理注册、入库资料核验及在线下载招标文件手续;(4)网员申报具体事项,请查询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技术咨询(江苏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400-850-3300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九通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

20161124

易快得网   [留言建议]
鲁ICP备13024280号-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