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招标信息 > 河南 > 驻马店市

新蔡县水系联通项目一期工程PPP项目

点击:474次 日期:2016-11-24 12:36:12.0

   新蔡县水系联通项目一期工程PPP项目

 

一、 招标条件

为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参与基础设施和市政公用事业,进一步创新投融资体制,提升城市基础设施的建设质量和运维绩效水平,新蔡县人民政府决定启动实施新蔡县水系联通工程一期PPP项目(简称“本项目”),并授权新蔡县水利局作为项目实施机构负责项目的准备、采购、监管以及移交等工作。目前,本项目已经完成项目识别和项目准备工作,现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选择社会资本投资人。

二、  项目编号:新政采【2016156

三、项目概况

1、项目建设内容

(1) 河道(湖、库、园)整治及建筑物工程:在充分研究现状水系的基础上,梳理现状水系,并通过新开(拓宽、清淤疏浚)河道,引汝河水入城,连通拟建西湖、南湖、北湖公园东园、北湖公园西园、东湖公园北园、东湖水库等水景观公园。并形成今是大道水体景观带。新开(拓宽、清淤疏浚)河道主要包括沿今是大道景观带水系、黍河及西外环截洪沟等,本次涉及河道整治长27865.05m,新建泵站8处,新建闸坝20处,新建桥涵29座。输水管道长2.1km(同位双管排布,总长4.2km)

2)截污工程:截污管道总长11.9km

3)新建东湖水库工程:工程包括引水工程、水库及围坝工程两部分。引水工程主要由引水闸和引水渠组成,新建引水渠535m;水库及围坝工程主要由库盆开挖和围坝填筑组成,平均开挖深度为4m,围坝为均质土坝,轴线长5721m;水库正常蓄水位33.0m,总库容569m3

4)景观工程:景观工程专项设计总面积6447445.3㎡、水域面积2454016.2㎡(含水利设计部分)、绿化面积3207843.3㎡、铺装面积765343.8㎡、建筑面积20242㎡。

5)征地拆迁:永久征地9422亩,拆迁各类房屋252202平方米,搬迁人口5812人等。

2、项目投资

本项目估算总投资为26.9亿元,其中工程部分160760.88万元,建设补偿和移民征地108465.73万元。

四、PPP合作方式

1、运作模式

本项目采用PPP+EPC运作模式

1)投融资:中标人与政府方授权载体成立项目公司,项目公司负责本项目的资金筹措。

2)建设:项目公司按照批复后的设计进行建设并接受监督,项目建成并通过竣工验收后方可投入使用。

3)运营:项目公司负责本项目的运营维护工作,政府方对项目公司提供服务的质量进行绩效评价。

4)移交:本项目所有设施(含附属设施)等,在特许经营期届满无偿完好移交新蔡县政府指定机构。

2、特许经营期限

本项目特许经营期限20年,其中建设期2年,运营期18年。

3、合作范围

特许经营期内,本项目的投融资、建设、运营、移交等工作。

4、项目公司组建

中标社会资本方与新蔡县政府指定的新蔡县水利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共同出资在新蔡县境内依法设立项目公司。政府方持有项目公司40%股权,社会资本方持有项目公司60%股权,投资双方按股权比例出资到位。

项目资本金不低于项目总投资的20%

5、项目回报机制

本项目按照“基于可用性的绩效合同”模式,由政府向项目公司购买项目可用性(符合验收标准的公共资产)以及为维持项目可用性所需的运营维护服务(符合绩效要求的公共服务),政府方将根据PPP项目协议的约定按期支付可用性服务费以及运营维护绩效服务费。

五、投标人资格条件

投标人应具备下列要求:

1.  主体要求

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合格供应商条件,并满足适用的中国法律、法规、规章、地方法规和政府部门颁布的其他适用强制性要求。

2)  在中国境内注册设立且有效存续的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或企业联合体,包括民营企业、国有企业、外国企业和外商投资企业,包括符合条件的金融机构。

3)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3家,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其中联合体成员在项目公司持有股权。

2.  财务能力要求

1)  企业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20亿元(联合体指牵头人)。

2)  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前十日任意一天的银行存款余额不低于人民币3亿元(联合体指牵头人)。

3)  没有处于被接管、冻结、破产或其他不良状态,无重大不良资产或不良投资项目(投标人需提供承诺材料)。

3.  资质要求

投标人包括联合体必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城市园林绿化一级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

4.  业绩要求

201311日至本公告发布之日,至少具有一个PPP项目业绩,投资规模不低于10亿元。

5.  技术要求

社会资本方应具有实施本项目所需的技术能力和管理能力。

6.  其它要求

提供企业注册地检察院出具的有效期内的无行贿记录告知函。

六、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于20161124-20161130日(节假日除外)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2015年度财务报告(需提供原件)、本人身份证原件(如为授权代表还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复印件两套并加盖单位公章,到 新蔡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蔡县开元大道与仁和大道交叉口)二楼代理机构工作室报名。

招标文件每本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七、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应于201612 21 1400(北京时间)送达新蔡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蔡县开元大道与仁和大道交叉口),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至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八、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政府采购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新蔡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门户网上发布。

三、  联系方式

采 购 人:新蔡县水利局

    址: 河南省新蔡县振兴路南段

联 系 人: 梅先生、焦先生

    话:1390396689815333966326

采购代理机构:河南四方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址:郑州市经开区航海东路富田财富广场1号楼1515  

联 系 人:周先生

    话:0371-55001277

PPP咨询机构:北京大岳咨询有限公司

    址:北京市金融街33号通泰大厦C901

联 系 人:王先生

    话:010-88086760

 

                                   新蔡县水利局

                              河南四方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20161124

 

易快得网   [留言建议]
鲁ICP备13024280号-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