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市市区地下综合管廊一期工程监理三标段 |
点击:179次 日期:2016-11-24 12:26:23.0 |
工程编码 | 130200160032-003 | 所属地区 | 唐山市 |
工程名称 | 唐山市市区地下综合管廊一期工程监理三标段 | ||
建设单位 | 唐山市市政工程环境卫生管理处 | ||
工程地点 | 唐山市市区 | ||
建筑面积 | 招标性质 | 监理招标 | |
工程招标范围 | 地下综合管廊及其相关工程的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保修阶段监理。 | ||
招标代理单位 | 唐山市纪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投标资质要求 | 暂无详细资质要求,请以内容为准。 |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合同估算价 | 321.6496 (万元) |
资格审查必要合格条件 | 见招标文件 | ||
资格审查文件价格 | 招标文件价格 | ||
文件发售地点 | |||
联系人 | 任志强、赵坤 | 联系方式 | 0315-3191161 |
公告发布开始时间 | 2016-11-23 08:30:00 | 公告发布截止时间 | 2016-11-29 17:30:00 |
招标文件下载开始时间 | 招标文件下载截止时间 | 2016-11-29 17:30:00 | |
招标文件下载 | 点这里下载招标文件和招标资料 | ||
内容 |
招标公告 唐山市市区地下综合管廊一期工程监理三标段招标 项目编码:JYZB-2016-11-284(3) 唐山市市政工程环境卫生管理处的唐山市市区地下综合管廊一期工程己由唐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唐发改投资【2016】506号批准建设,唐发改招[2016]38号文件对招标方案进行了核准,并在唐山市建设工程招投标办公室登记备案。现决定对该项目的监理一标段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人。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唐山市市区地下综合管廊一期工程监理三标段; 2、建设地点:唐山市市区; 3、工程概况:本工程为唐山市市区地下综合管廊一期工程三标段,包括滨河路(建华道—北新道),管廊长度2.33km;建华道(滨河路-河东变电站),管廊长度0.2km。建安费33035.53万元。 4、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财政拨款,已落实; 5、质量标准或要求:合格; 6、监理周期: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完毕及保修期结束止。 二、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1、本工程招标为一个标段; 2、招标范围:地下综合管廊及其相关工程的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保修阶段监理。 三、投标资质要求: 投标申请人须是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监理甲级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投标。 注:投标人可参与“唐山市市区地下综合管廊一期工程监理一标段、二标段、三标段”一个或多个标段项目的投标,开标时按三标段,二标段、一标段的顺序开评标,在前一个标段被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的投标单位,在以后的标段中只参与评审,但不能再次被推荐为中标候选人。 四、报名方式、时间和地点: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河北建设工程信息网”下载相关招标文件、澄清或修改等资料。 2、下载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时间:2016年11月23日8:30至2016年11月29日下午5:30止。 3、招标文件质疑时间:2016年12月3日下午5:30前提出,发送河北建设工程信息网。超期视为无异议。 4、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6年12月13日9时30分,地点为:唐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唐山市西山道65号)一楼开标室。 五、本公告同时在《河北建设工程信息网》、《河北省招标投标综合网》、《河北省政府采购网》和《中国政府采购网》发布。 招标人: 唐山市市政工程环境卫生管理处 招标代理机构: 唐山市纪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唐山市车站路129号 地 址: 唐山市友谊北路清科园109楼 邮 编: 063000 邮 编: 063000 联系人: 张玉兰 联系人: 任志强 电 话: 0315-2829404 电 话: 0315-3191161 传 真: 0315-2829404 传 真: 0315-3191160 特别提醒:按照“关于印发《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改进国有资金投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招标投标工作的若干意见》的通知(冀建法〔2015〕27号)”,招标文件等资料发布后,即视为已送达所有潜在投标人,潜在投标人从河北建设工程信息网自主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或修改。如对招标文件有疑问或异议的,潜在投标人可以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河北建设工程信息网匿名提出。潜在投标人未从河北建设工程信息网下载相关资料,或未取到完整资料,导致投标被否决的,自行承担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