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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睢][SCZ(2014)015]第一次地理国情普查

点击:102次 日期:2014-05-28 00:00:00.0
       睢宁县第一次地理国情普查项目已获睢宁县人民政府批准,现对该项目的实施单位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本项目投标。
一、项目编号:[睢][SCZ(2014)015]
二、项目名称:睢宁县第一次地理国情普查
三、项目概况:
       利用高分辨率航空影像数据、基础地理信息数据和其它专题数据等,按照统一的标准和技术要求,查清睢宁县域1769平方公里(其中县城区及乡镇集镇区范围重点调查区域面积约150平方公里)地表自然和人文地理要素的现状和空间分布情况,建立多种普查成果数据库,基于多种地理单元开展基本地理国情的统计分析,完成普查报告和普查成果系列地图等,为开展常态化地理国情监测奠定基础,满足经济社会发展和生态文明建设的需求,提高地理国情信息对政府、企业和公众的服务能力。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符合下列全部条件:
1、投标人应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申请人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实体,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者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投标人应为具有测绘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摄影测量与遥感专业甲级和地理信息系统工程专业甲级及测绘资质甲级,无不良信用记录,近三年未受过行政处罚,并且是江苏省普查办公布的江苏省第一次地理国情普查任务承担侯选单位(苏地普办[2014]3号、苏地普办[2014]9号)。
3、投标人应组织本单位承担项目人员通过江苏省第一次地理国情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的技术培训考核,考核合格人员不少于20人,其中含一名技术负责人。
4、本次招投标不接受联合投标。
五、报名时间和获取招标文件
     请申请人于2014年5月28日至2014年6月13日(节假日除外)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到招标采购单位报名,报名时须携带《睢宁县政府采购供应商报名表》、检察机关出具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告知函》及下述资质资格复印件,并交纳报名费。
1、年检合格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
3、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4、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颁发的甲级测绘资质,同时具备摄影测量与遥感和地理信息系统工程甲级测绘资质;
5、根据苏地普办[2014]3号和苏地普办[2014]9号文规定,投标人应为江苏省第一次地理国情普查办公室公布的江苏省第一次地理国情普查任务承担候选单位。
6、投标人派遣本单位承担该项目人员须通过江苏省第一次地理国情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的技术培训考核。
7、报名代表身份证明文件
六、招标文件出售
     招标文件售价 500.00元,售后不退。本招标文件不得转让,没有购领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七、文件递交
     投标文件应于2014年6月19日上午9:00至09:30递交到睢宁政府采购中心,迟到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八、投标保证金提交
     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壹拾万元整(¥:100000.00),以自带银行汇票形式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提交至睢宁县政府采购中心,未按规定提供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受。
九、开标时间
     定于2014年6月19日09:30,在睢宁县政府采购中心公开开标。届时投标人务必委派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十、招标联系方式
采购机构:睢宁县政府采购中心
详细地址:江苏省睢宁县永昌路财政局大楼203室
邮    编:221200
项目负责人:夏春明
电话/传真:0516-88307875
国土资源局联系人:张成军        
联系电话:13585397000
 
 
                                                                                                         2014年5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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