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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香南东路(江海南路-南沙大桥)、蟠港南路(长江路-黄泗浦路)、黄泗浦中路(天台路-中港路)改造工程

点击:249次 日期:2016-11-24 09:37:23.0
                   
一、 招标条件                
 

  金港路南延等15项新建、改造道路工程已经张家港保税区 招标办备案。招标人为张家港保税区规划建设局,工程所需资金来源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香南东路(江海南路-南沙大桥)、蟠港南路(长江路-黄泗浦路)、黄泗浦中路(天台路-中港路)改造工程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 方法选择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二、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  金港镇

 

2.工程规模:  香南东路改造工程,改造道路长563米、宽16米,旧路拆除后重建,包含D300~D1600雨水管及窨井施工。

 
 

3.本公告共划分成1个标段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招标范围 合同估算价(万元) 工期
  3205921609280204-BD-002 香南东路(江海南路-南沙大桥)、蟠港南路(长江路-黄泗浦路)、黄泗浦中路(天台路-中港路)改造工程 香南东路改造工程,改造道路长563米、宽16米,旧路拆除后重建,包含D300~D1600雨水管及窨井施工。蟠港南路改造工程,主要包括道路工程和排水工程,道路全长约537.598米,原行车道及非机动车道混凝土道路路面及基层、混凝土侧石等拆除,新做沥青混凝土路面及侧石等;二侧原人行道板及基层拆除,新做基层及铺装舒布洛克砖;排水工程包括D300~D800承插式雨水管网约826米。黄泗浦中路改造工程,主要包括道路工程、排水工程,道路全长1049.684米,原行车道及非机动车道混凝土道路路面及基层、混凝土侧石等拆除,新做沥青混凝土路面及隔离带等;二侧原人行道板及基层拆除,新做基层及铺装舒布洛克砖;排水工程包括D300~D1200承插式雨水管网约506米及配套检查井等。 2700.00 273 日历天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质等级及范围:  [施工总承包·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含)以上

 

2.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建造师证·市政公用工程·一级]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其他要求:   1)、本工程采用网上招投标。
2)、请登陆张家港保税区招标投标网上运行平台直接下载招标文件。尚未办理保税区招标投标网上运行平台诚信库入库和"中金支付"服务的投标人请及时办理(中金支付必须使用企业银行账号支付),否则无法下载招标文件。相关事宜可在“张家港保税区规划建设局网”查询。
3)、以下条件属于资格审查必要合格条件:(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4)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符合国家有关规定;(5)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6)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7)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a、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 b、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并且: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者,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且经建设单位同意并已经办理项目负责人变更手续的。c、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8)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9)项目负责人应取得安全B类证书;(10)投标申请人办理开标事宜必须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办理,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本企业在职职工。投标申请人需扫描上传授权委托人及拟投入本项目所有人员的有效社保证明材料(2016年8月-10月)。(11)投标申请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投标项目负责人如在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曝光台中有行贿犯罪记录,则资格审查不合格。(12)根据苏建规字【2016】3号文规定,对列入省高级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动惩戒。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及其失信信息通过“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信息管理系统”中的“失信信息”栏和“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中的“诚信信息”栏予以公开。通过上述系统对潜在投标人是否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及其失信信息进行查询。按照其失信严重程度分别给予以下处理:a、失信严重程度为较重,采用综合评估法且设置信用分的,自名单中载明的“发布时间”之日起一年内,给予其信用分减半的惩戒。b、失信严重程度为严重的,自名单载明的“发布时间”之日起三年内,其资格审查结果为不合格。尚未投标的,取消其投标资格;已经投标的,取消其中标资格。(13)外省企业需办理进省资质核验。
4)、成功下载招标文件后如需放弃投标或因不可抗力原因无法参加本次投标的,请提交书面申请及证明材料至招投标监管部门。无故不参加招投标活动的,将记为不良行为。
5)、开标相关事宜详见招标文件。

 
四、 招标文件下载与开标              
 

1.招标文件下载时间:   2016年11月24日8:30 2016年12月14日9:30

 

2.招标文件领取地点:   张家港保税区招标投标网上运行平台直接下载

 
 

3.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16年12月14日9:30

 

4.招标文件价格:  每套售价¥400.00元每标段。 

 
五、 确定潜在投标人方法              
  资格后审
六、 评分细则                
 

评标办法采用合理低价法。投标人不需要编制施工组织设计。
    6.1投标报价(95分):开标时从下面两种方法中随机抽取确定一种方法作为投标报价的评审标准。
    方法一: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A(A值为剔除通过形式性评审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中最高的20%家(四舍五入取整)和最低的20%家(四舍五入取整)后的投标报价算数平均值)。评标基准价=A×K,K值在开标前由投标人推选的代表随机抽取确定,K值的取值范围为95%-98%,每档按0.5%计。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偏离评标基准价的,每高1%扣0.9分,每低1%扣0.6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小数点后保留二位,四舍五入)。
    方法二: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 A(A值为剔除通过形式性评审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中最高的20%家(四舍五入取整)和最低的20%家(四舍五入取整)后的投标报价算数平均值),最高投标限价为B,则: 评标基准价 =A×K1×Q1+B×K2×Q2, Q2=1-Q1, Q1的取值范围为65%,70%,75%,80%,85%; K1 的取值范围为 95%~98%,每档按0.5%计;K2=86%, Q1、K1 值在开标前由投标人推选的代表随机抽取确定。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偏离评标基准价的,每高1%扣0.9分,每低1%扣0.6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小数点后保留二位,四舍五入)。
    6.2投标人基本信用考核(最高得5分,调整系数5%):根据“张家港保税区规划建设局”网站本招标公告发布当月的建筑企业市政公用类基本信用考核公示得分*调整系数。建筑企业获得市级以上先进党组织称号(有效期为24个月,以表彰文件签发时间为准)、获江苏省住建厅、省统计局、省商务厅联合表彰的“全省建筑业百强企业”(有效期为12个月,以表彰文件签发时间为准),且在投标文件中编制了相应表彰文件的,可以在招投标评标环节,按照张家港保税区建筑业企业基本信用考核内容和计分办法的“工程质量表彰及其他各类通报表扬和奖励得分”有关规定在投标人原信用分基础上给予加分。

七、 其他说明                
  (1)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二级(含)以上。
(2)拟选派建造师资质等级:市政公用工程建造师一级。
(3)企业业绩、信誉:良好。
(4)建造师业绩、信誉:良好。
(5)投标单位有执业资格的正职领导、法定代表人、技术负责人、企业安全生产部门负责人及一、二级企业分公司正职领导,不得作为项目管理人员参与工程项目投标。
八、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张家港建筑业网、张家港保税区规划建设网、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上发布。 

九、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张家港保税区规划建设局 招标代理机构: 张家港保税区宏宇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保税区长江大厦 地 址: 张家港市杨舍镇国泰北路15号
  邮 编:   邮 编:  
  联 系 人: 赵海岳 联 系 人: 杨梅玉
  电 话: 58329821 电 话: 0512-58116115
  传 真:   传 真:  
  电 子 邮 件:   电 子 邮 件: 111111cao@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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