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市公安局高新分局枪弹库房建设竞争性谈判邀请公告 |
点击:76次 日期:2016-11-23 22:12:34.0 |
湘潭市公安局高新分局的枪弹库房建设(政府采购编号:潭市财采计(2016)313号,委托代理编号:LYZC-161159)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现采用发布公告方式,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提交证明材料参与资格审查,并参与竞争性谈判采购活动。
一、项目概况
1、采购项目名称:湘潭市公安局高新分局枪弹库房建设
2、政府采购编号:潭市财采计(2016)313号
3、采购项目标的、数量及预算:
包/品目号 |
标的名称 |
数量 |
预算金额 |
整 包 |
湘潭市公安局高新分局枪弹库房建设 |
一项 |
688738元 |
4、采购项目的主要需求及谈判可能实质性变动内容:
包/品目号 |
标的物名称 |
标的主要需求 | ||
技术 |
服务 |
合同条款 | ||
整 包 |
湘潭市公安局高新分局枪弹库房建设 |
1.智能网络枪弹管理系统建设 2.库房智能化安防系统建设 3.智能枪弹库物防工程 4.以上系统需出具 "湖南省涉及国家安全建筑智能化系统质量检验及公安部安全技术防范工程质量检测报告 |
1.质保期:本项目所有货物从验收完成之后免费保修年限为三年。 2.培训要求:免费提供技术指导,直到培训枪弹库管理人员熟练使用为止 3.服务响应时间: 应急服务响应时间:投标人保证提供 7×24 小时服务响应,中标人接到报修电话后,技术人员应在2小时内提供上门服务。 4.交货方式:成交单位应当在采购方确定的时间、指定的地点送货交货并安装调试到位。 |
1、交付时间:要求于合同签订后30天内全部货物交付采购方指定地点,相关工程竣工完毕交付采购方正常使用。 2、付款条件:按施工进度付款,施工一半付款全部工程款的%40,全部货物交付、相关工程竣工完毕经采购方验收合格一个月内支付合同款的55%,余5%作为质保金,在质保期满后无息付清。 |
竞争性谈判项目可能实质性变动内容 |
是(√) 否( ) |
是(√) 否( ) |
是(√) 否( ) |
二、供应商资质要求:
2.1、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2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非制造商投标须提供主要设备经销或代理所投产品或制造商为所投产品提供售后服务的证明文件(在开标时提供,不作为开标前资质审查内容)。
2.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供应商应提交的证明材料及说明
1、提交《资格证明材料承诺函》原件,格式见附件2;
2、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复印件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并附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提交身份证明复印件,格式见附件3;
3、法人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者法人登记证书)以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4、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税务登记证》和《社会保险登记证》的复印件,或者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纳税及缴费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费的证明原件;
5、《谈判文件规定的特定资格条件证明文件》,本邀请公告规定的特定资格条件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6、其他说明。如其他组织投标,以上第2条应为:组织负责人提交负责人资格证明书复印件或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并附负责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第3条应为:负责人提供该组织合法登记证明材料复印件。
四、资格审查证明材料的递交
1、按本邀请通知第三条规定提交的证明材料及说明应装订成册,密封签署完整,并附《资格审查证明材料清单》(格式见附件1)。一式两份。
2、资格审查证明材料的递交截止时间为
五、确定邀请供应商
谈判小组从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名单中确定不少于三家的供应商参与竞争性谈判采购活动。
六、联系方式
采 购 人:湘潭市公安局高新分局
地 址:高新区幸福路1号
联 系 人: 胡浩
电话:0731-55881281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凌云招标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湘潭市岳塘区芙蓉路众一国际C栋3楼
联 系 人:廖丽娟 丁叶青
电 话:0731-58610173
传 真:0731-53283537
附件1
资格审查证明材料清单
项目名称:
委托代理编号:
序号 |
证明材料名称 |
页码 |
备注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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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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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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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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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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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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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商联系人:
联系电话:
联系邮箱:
供应商名称(盖单位章):
年 月 日
附件2
资格证明材料承诺函
我们, (供应商名称)已认真阅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竞争性谈判邀请公告》[ (项目名称),政府采购编号: ,委托代理编号: ]相关内容,知悉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此次按《竞争性谈判邀请公告》要求提交的供应商资格证明材料,已经认真核对和检查,全部内容真实、合法、准确和完整,我们对此负责,并愿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
一、我方在此声明:
(一)我方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不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二)我方与参加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不存在控股、关联关系,或者与其他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为同一人。
(三)我方未为本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
二、我方承诺(承诺期:成立三年以上的,为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三年内;成立不足三年的,为实际时间):
(一)我方依法缴纳了各项税费及各项社会保障资金,没有偷税、漏税及欠缴行为。
(二)我方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存在下列重大违法记录:
1、受到刑事处罚;
2、受到三万元以上的罚款、责令停产停业、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行政处罚。
供应商名称(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名):
日 期: 年 月 日
附件3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参加谈判)
供应商名称:
注册号:
注册地址:
成立时间: 年 月 日
经营期限:
经营范围:主营: ;兼营:
姓名: 性别: 年龄: 系 (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特此证明。
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供应商名称(盖单位章):
日期: 年 月 日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书
(委托代理人参加谈判)
本人 (姓名、职务)系 (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现授权 (姓名、职务)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1)签署、澄清、补正、修改、撤回、提交 (项目名称、政府采购编号、采购代理机构编号)响应文件;(2)签署并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及最后报价;(3)退出谈判;(4)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 。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本授权书于 年 月 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
附: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附件1,原件)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