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邓州市十林镇刘贵勤养猪场大型沼气工程项目

点击:69次 日期:2016-11-23 20:05:58.0
本采购项目邓州市十林镇刘贵勤养猪场大型沼气工程项目采购人为邓州市农业局。项目已具备招标采购条件,采购代理机构为中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
一、项目名称:邓州市十林镇刘贵勤养猪场大型沼气工程项目;
二、项目编号:ZCNY2016-020;
三、资金来源:中央及地方财政;
1、采购内容:设备安装;
2、预算金额:约195万,已落实;
3、质量标准:合格;
4、交货期:合同签订后180 日内供货、安装、调试完毕;
5、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一个标段;
范围包括:设备的供应、运输、安装和售后服务等,详见采购文件。
四、供应商的资格条件:
1、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
2、供应商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3、具有财务状况报告及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
4、供应商具有供应商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查询日期不得早于采购公告发布之日,查询对象包含供应商及法定代表人);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允许转包和分包;
6、其他要求:
6.1、供应商具有环保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财务、信誉等方面具有相应能力;
6.2、项目经理须具有相关专业(房建、市政或机电安装)国家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有效期内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本企业出具的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承诺书(盖单位公章及法人章,格式自拟);
五、供应商报名及采购文件获取:
1、报名及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16年11月22日至 2016年11月28日,每天9:00时至11:30 时,14:30时至17:30时。
2、报名及获取采购文件地点:邓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古城路与新华路交叉口工商银行八楼);
3、采购文件800元/份,售后不退。
4、报名时携带报名资料应按“供应商的资格条件”、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等要求资料原件和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2份并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验原件留复印件;报名资料简装成册接受初步资格审查(复印件加盖红色公章留存,加盖单位公章注与原件一致,不接受扫描件及传真件)不符合投标资格的将被采购代理机构拒绝,采购代理机构对报名资料的审验并不作为供应商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供应商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开标后,仍将由评审委员会对供应商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核。
(报名资料不全或复印件为扫描件的一律不接受其购买采购文件的相关手续,所有复印件均以加盖单位红色公章为准)
六、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详见采购文件
投标地点:邓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标时间:详见采购文件
开标地点:邓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邓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发布。    
八、联系方式
采购人:邓州市农业局
地    址:邓州市穰城路与仲景路交叉口                                          
联 系 人: 房先生  联系电话:0377-62281366                                           
采购代理机构:中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南阳市七一路128号中国银行西隔墙三楼
联 系 人:孙女士    联系电话:0377--61597288

                                             采购人:邓州市农业局  
                                             2016年1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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