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泽普县2016年街角公园、小广场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点击:71次 日期:2016-11-23 16:56:23.0
泽普县2016年街角公园、小广场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公开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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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6/11/22 发 布 站:喀什地区
联系电话:15276100158 18299677776 联 系 人:罗恺 张仁秀
起止日期:2016/11/222016-11-28 19:00:00  工程地址:泽普县
建设单位:泽普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招标范围:
建筑面积(㎡):0 计划投资(万元):900
类    型:施工 监理 建造师或总监: 二级建造师
专业要求: 市政公用工程 市政公用工程 企业注册资本(万元):无要求
招标工程投资额(万元): 0
资质要求:
投标人
资质序列 要求资质专业 等级
  施工总承包企业   市政公用工程  

资质说明:
(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三级及三级以上)
建造师或总监
建造师/监理师 专业
  二级建造师   市政公用工程
招标内容:
泽普县2016年街角公园、小广场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泽普县2016年街角公园、小广场建设项目已由泽政复【2016】645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泽普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源为县财政自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及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泽普县2016年街角公园、小广场建设项目
2.2 建设地址:泽普县
2.3 建设规模:在泽普县新建平安广场、胡杨金歌餐饮广场、二中勤耕园、财政局南侧地块、档案馆北侧地块、完成公园、广场内景观、绿化、亮化、公厕、小广场、停车场、小径、树池、廊驾、小品雕塑等;完成315国道(二乡路口至新捷加气站)两侧绿化带多余土方外运及平整。
2.4 工程投资额:约900万元
2.5 计划工期:详见招标文件
2.6 本工程招标共分三个标段。施工二标段;监理一标段。
施工标段:
泽普县2016年街角公园、小广场建设项目-第一标段
泽普县2016年街角公园、小广场建设项目-第二标段
监理标段:泽普县2016年街角公园、小广场建设项目监理
2.7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内全部工作内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施工标段:诚请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资质等级的施工企业。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有安全生产许可证,外省企业已办理进疆备案。项目经理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书,并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施工投标人报名时须携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单位介绍信、营业执照、资质证书、(或三证合一)组织机构代码证、安全生产许可证、拟用注册建造师证书、外地施工企业须提供提供近两年类似项目业绩、进疆施工备案手续。(以上证书均为原件并携带加盖公章复印件一套)
3.2监理标段:诚请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监理丙级以上(含丙级)资质的监理单位。监理投标人报名时须携带法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拟选派总监理师证。以上证件均为原件,外地监理企业须提供进疆施工备案手续。(以上证书均为原件并携带加盖公章复印件一套)。
3.3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拟采用的方式为: 资格后审。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评标办法:详见招标文件
5. 投标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11月22日至2016年11月28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10:30时至13:30时,下午15:30时至19:30时(北京时间,下同),到新疆诚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喀什分公司报名同时到泽普县招标中心备案(报名时须提供报名要求中的证件原件并携带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电话报名、电话备案资料不全者不予受理。
6.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通过上述报名,由新疆诚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喀什分公司通知在规定的时间内,持单位介绍信到新疆诚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喀什分公司购买招标文件(详细地址:喀什市天南路131号)。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新疆建设工程招投标网、喀什地区建设网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泽普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人: 李龙
电 话: 13579336172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诚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喀什分公司
联系人:罗恺 张仁秀
电话:15276100158 18299677776
监督单位:泽普县纪检委
监督电话:0998-8247770
监督单位:泽普县招投标中心
监督电话:(0998)82437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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