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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新客专线新疆段增加区间逻辑检查功能信号设备软件修改

点击:195次 日期:2016-11-23 16:55:54.0
兰新客专线新疆段增加区间逻辑检查功能信号设备软件修改 (公开招标)

浏览量:8

发布时间:2016/11/21 发 布 站:自治区
联系电话:0991-7700655 联 系 人:李景珊
起止日期:2016/11/212016-11-25 18:00:00  工程地址:兰新客专线新疆段
建设单位:兰新铁路新疆有限公司 招标范围:
建筑面积(㎡):0 计划投资(万元):0
类    型:其他 建造师或总监:
专业要求: 企业注册资本(万元):无要求
招标工程投资额(万元): 0
资质要求:
投标人

资质说明:
建造师或总监
招标内容:
招标编号:WTW2016-024
1. 招标条件
本项目根据《关于下达兰新公司和甘青公司兰新客专线增加区间逻辑检查功能更新改造计划的通知》(计基函〔2016〕109号)批准,项目业主为兰新铁路新疆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更新改造资金,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乌鲁木齐铁路局物资采购交易所。本项目兰新客专线新疆段增加区间逻辑检查功能信号设备软件修改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招标内容
包件号 物资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交货状态 交货期 交货地点 备注
01包 车站CTC分机软件修改 站 7
1 车站CTC分机软件修改 相当于FZt-CTC 站 7 完好, 质量合格 2017年2月前 兰新客专线哈密电务段管内各站 含装卸、安装调试
02包 信号集中监测站机及总机软件修改
1 信号集中监测站机软件修改 相当于CSM-TD V1.0 站 21 完好, 质量合格 2017年2月前 兰新客专线哈密电务段管内各站 含装卸、安装调试
2 信号集中监测总机软件修改 相当于CSM-TD V1.0 处 1
03包 车站列控中心软件修改
1 四方向车站列控中心软件修改 相当于LKD2-Hs 站 6 完好, 质量合格 2017年2月前 兰新客专线哈密电务段管内各站 含装卸、安装调试
2 七方向车站列控中心软件修改 相当于LKD2-Hs 站 1
3 中继站列控中心软件修改 相当于LKD2-Hs 站 14
4 列控中心ICU控制器模块购置 相当于 TM425 块 18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各包件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的资格条件
3.1.1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进行工商、税务注册,具有法人资格,符合招标项目的经营范围,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制造商。
3.1.2生产能力:生产能力应满足招标人对供货的要求。
3.1.3财务能力:投标人须提供2013、2014、2015年度经注册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且经营状况良好。
3.1.4质量保证能力:投标人须具有完善的产品质量保证体系(提供有效的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3.1.5供货业绩:
01包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内时速200公里/小时及以上客运专线项目(同类物资或CTC整机设备)的供货业绩证明(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或用户证明的复印件)。
02包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内时速200公里/小时及以上客运专线项目(同类物资或信号集中监测整机设备)的供货业绩证明(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或用户证明的复印件)。
03包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内时速200公里/小时及以上客运专线项目(同类物资或列控中心整机设备)的供货业绩证明(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或用户证明的复印件)。
3.1.6履约信用要求:附同类物资或(01包提供CTC整机设备、02包提供信号集中监测整机设备、03包提供列控中心整机设备)买方或使用单位出具的履约情况证明。
3.1.7其他要求:
1、所有投标人须提供有效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投标人应按要求自行到单位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检察机关对本单位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并在投标文件中出具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
2、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包件招标中同时投标。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请于 2016 年11月 21 日至2016 年 11 月25日,每日上午09: 30 时至 12:30时,下午15:30 时至 18:30 时(北京时间,下同),在新疆乌鲁木齐市新市区北京南路895号豪威大厦22层2211室持企业工商营业执照、汇款凭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本人身份证明、供货业绩证明(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或用户证明)(以上证明材料均为原件或加盖公章的影印件)当面购买招标文件,同时需提供上述资料的复印件一套。招标人不接受未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递交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包件售价100元,售后不退。
购买须知:投标人须在购买招标文件前将招标文件款电汇至指定账号(具体银行信息见联系方式),同时须在汇款单据上注明招标编号及购买包件号。招标人不接受其他形式的交款(汇款必须是以单位名义,招标人不接收个人汇款)。投标保证金用电汇支付,投标保证金应当从各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为:2016年 12 月 15 日9时30分至10 时30分,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6 年 12月 15 日10 时30分,开标时间2016年 12 月 15日10 时30分,地点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地址:乌鲁木齐市金银路82号自治区儿童发展中心10楼)。开标前投标人携带企业工商营业执照原件、汇款凭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本人身份证明(以上证明材料均为原件或加盖公章的影印件)以备查验。
5.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新疆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网(http://www.xjztb.net)、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铁路物资采购商务平台(http://m.china-railwaybusiness.com.cn)网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7.1招 标 人:乌鲁木齐铁路局物资采购交易所
项目联系人:乌鲁木齐铁路局哈密电务段 杜瑜 0902-7122606
7.2招标代理:
中国铁路物资股份有限公司 中铁物总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人: 李景珊
地 址:乌鲁木齐市新市区北京南路895号豪威大厦22层2211室
电 话: 0991-7700655
传 真:0991-3812159
网 址:http://www.crmsc.com.cn
邮 箱:3340396007@qq.com
邮 编:830011
户 名:中铁物总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行:交通银行北京西单支行
账 号:1100 9221 13
行 号:3011 0000 01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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