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丈惠闽石业加工厂公租房A、B栋建设项目施工 |
点击:44次 日期:2014-05-28 00:00:00.0 |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古丈惠闽石业加工厂公租房A、B栋建设项目已由湘西自治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 州发改招[2014]78号文件《关于核准古丈县2014年公共租赁住房建设项目招标事项的批复》批准招标,建设资金来自中央专项补助资金56%企业自筹44%,项目出资比例为中央专项补助资金56%企业自筹44%。招标人为 古丈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和湖南省古丈惠闽石业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为 湘潭县恒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古丈惠闽石业加工厂公租房A、B栋建设项目
2.2 建设地点:古丈县红石林镇
2.3 工程内容:总建筑面积约5657.97平方米。其中A栋建筑面积约3348.61平方米,B栋建筑面积约2309.36平方米。(最终建筑面积以施工图审查意见为准)
投 资 额:A栋投资额约380万元;B栋投资额约277万元。
2.4 工期要求:220天
2.5 质量要求:合格工程
2.6 保修要求:按建设部(2000)年80号令保修
2.7 招标范围: 图纸和工程量清单的全部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按照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湘建建[2010]136号 文件要求须具有有效的入湘施工登记证;
3.2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 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的企业;
3.3 项目负责人(建造师)为 房屋建筑工程 专业 贰 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其他人员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14.1项要求。
3.4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和资格审查方式详见招标文件规定。
5.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壹拾伍万元整 ,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2014 年6月 16 日17时00分前。凭银行进账单到古丈县住建局五楼财务室换取投标保证金收据。
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
开 户 名 称 :古丈县财政局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
开 户 银 行 :湖南古丈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银 行 账 号 :9304 0001 4512 0300 6012
(1)投标保证金时,必须在银行进帐单上注明“古丈惠闽石业加工厂公租房A、B栋建设项目”的投标保证金,由此造成无法查实是否到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2)请将投标保证金于2014 年 6 月 16日17时00分前转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管理,以到帐时间为准。
(3)开标时投标人必须持古丈县住建局财务室开据的投标保证金收据。
6.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澄清答疑发布
6.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投标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拟任项目负责人持下列证件原件:①单位介绍信原件②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文件及本人身份证③营业执照副本④资质证书副本⑤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⑥注册建造师证书及身份证⑦项目技术负责人职称证书(具有建筑工程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⑧三大员证书(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⑨企业负责人A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项目负责人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安全员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⑩检察院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及上述①~⑩项证件资料加盖公章的复印件3套,于 2014 年5月27 日~ 2014 年 6 月3 日(节假日除外),每日9:00~12:00、15:00~17: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在古丈县建设交易中心(县住建局一楼)报名并获取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6.2 澄清答疑采用 投标人书面提交 方式。招标人对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澄清答疑均采用在 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www.bidding.hunan.gov.cn) 、湘西州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zbw.xxz.gov.cn)上发布,投标人自行下载。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
2014年 6 月 17 日9时30分,地点为古丈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7.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注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3 投标人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亲自到场参加投标;湖南省外投标人还必须由企业法定代表人亲自到场参加投标,法定代表人确因出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