卢氏县官坡镇乡村环境综合治理项目招标公告 |
点击:278次 日期:2016-11-21 13:57:57.0 |
卢氏县官坡镇乡村环境综合治理项目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卢氏县官坡镇乡村环境综合治理项目已经有关部门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且已落实到位。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北京江河润泽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卢氏县官坡镇人民政府的委托,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卢氏县官坡镇乡村环境综合治理项目; 2.2项目编号:BRR16-HN-FGS-ZB-121; 2.3工程概况:硬化道路、埋设污水管道、村庄公共空间整治等工程; 2.4建设地点:卢氏县官坡镇; 2.5计划工期: 50 日历天; 2.6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7招标范围:招标文件、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包含的所有内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在中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并具有履行合同能力的施工企业; 3.2投标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3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含贰级)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参加继续教育的应具有建造师继续教育证,已参加社会保险且未在其他在建工程项目中担任项目经理; 3.4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和良好的财务状况; 3.5卢氏县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含法人、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 3.6企业注册地工商部门出具的无商业贿赂和不正当竞争证明,若当地工商部门不出具此证明,企业自行承诺无商业贿赂和不正当竞争; 3.7本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报名时间及地点: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11月21日至2016 年11月25日(国家规定上班时间),到卢氏县招投标交易中心报名。 4.2报名时需提供资料: ①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② 资质等级证书复印件; ③ 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④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⑤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⑥ 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⑦ 拟投标项目经理建造师证书(参加继续教育的应提供建造师继续教育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无在建工程证明; ⑧ 委托代理人及拟派项目经理社保缴费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注:以上资料的复印件需提供3套并逐页加盖企业公章,另提供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一套,用于卢氏县检查院查询行贿犯罪档案资料使用。 4.3 招标文件获取:凡通过上述报名者,在报名时间内到卢氏县招投标交易中心领取招标文件、招标控制价、工程量清单及图纸资料。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套,售后不退。 5. 投标保证金
5.1本项目投标保证金数额为人民币 贰万元整( ? 20000元)。 5.2投标保证金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从投标单位基本帐户转至卢氏县招投标交易中心专用帐户并在卢氏县招投标交易中心财务换取投标保证金收据,收据复印件应当制作在投标文件中。 注:投标单位递交投标保证金时请注明项目简称或项目编号,银行转账,以到账时间为准,请投标人自行考虑时间,若过时未到账,为无效报名。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下同)为 2016年12月16日15时00分,地点为卢氏县招投标交易中心。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接收。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及招标信息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卢氏县招标交易中心》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卢氏县官坡镇人民政府 联 系 人:麻超 电 话:18839857799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江河润泽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蔡林 电 话:1551627388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