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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化市湖天大道(迎丰路口-正清路口)综合提质改造项目一期一标段工程

点击:131次 日期:2016-11-10 21:49:15.0

 

 
2016-11-08

 
 
    怀化市湖天大道(迎丰路口一正清路口)综合提质改造项目一期一标段工程已由怀化市发改投资[2016]31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怀化市交通建设投资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本公告已报招投标监管部门备案,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北京思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项目业主怀化市交通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的委托,对其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招标工程项目的概况:
    1、项目名称:怀化市湖天大道(迎丰路口一正清路口)综合提质改造项目一期工程:
    2、建设规模:湖天大道(迎丰路口一正清路口)综合提质改造项目一期工程施工包括道路工程、排水工程、交通设施工程和绿化景观工程。项目建安费为 1800万元。项目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
    3、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4、建设地点:项目北起湖天大道与迎丰路交叉口以北原市建设局旧址,南至实验学校;一期工程起点与云集路交叉,终点与正清路交叉。
    5、招标范围:怀化市湖天大道(迎丰路口一正清路口)综合提质改造项目一期工程的施工。  
   6、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一个标段。
    7、工期、质量要求及缺陷责任期:
    工期要求:12个月。
    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达到合格工程标准:
    缺陷责任期:24个月。
    8、保修要求:按国务院[2000]279号令要求保修。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否则投标无效:
2、按照建设部颁发的《施工企业资质等级标准》规定,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关键岗位人员要求:
3.1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数量不得低于湘建建[2015]57号文件规定的最低配备标准,即至少项目负责人1人、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安全员1人、质量员1人不接受投标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和总经理作为本项目的关键岗位人员,关键岗位人员不得有在建项目。以湖南省建筑工程项目监管信息平台查询为准,省外企业由企业所在地地(市)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供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无在建工程证明;
3.2拟任的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市政工程专业贰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证书注册单位与投标人一致;
3.3拟任的技术负责人应具备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3.4关键岗位人员取得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资格证书:
安全员还应取得安全考核合格证书C证:以上资格证书均应在有效期内;
3.5省外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如持有外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资格证书,其证书应能通过互联网查询真伪,或提供由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的证书真实性证明;
4、拟任本次投标的关键岗位人员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提供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投标截止时间前近六个月内(2016.05—10)连续缴纳社保的有效证明);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以及澄清答疑发布
1、澄清答疑采用书面方式。
2、招标文件售价为400元/套,递交投标文件时缴纳,否则拒绝接受其投标文件。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具体时间见招标文件。
五、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的形式:银行转帐方式
2、投标保证金的金额:贰拾万圆整
3、递交方式:投标保证金必须是从投标人单位的基本账户转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管理。招标人不接受以现金方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以现金方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无效。
4、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怀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名称:怀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建行怀化城东支行
  银行账号:4300 1518 0720 5999 8888
(1)投标保证金必须在转账票据的用途栏或备注栏中注明“怀化市湖天大道(迎丰路口一正清路口)综合提质改造项目一期一标段工程)”的投标保证金,如果没注明是“怀化市湖天大道(迎丰路口一正清路口)综合提质改造项目一期一标段工程)"的投标保证金,由此造成无法查实是否到账的,后果由投标人白行负责。
(2)请将投标保证金报名截止时间前转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管理,以到帐为准。
(3)未入围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于资格审查合格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天内退还。
(4)入围投标人的保证金退还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办理。
六、投标报名
1、采用现场报名方式,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亲自到场报名并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本人身份证原件:
2、报名时间:从2016年11月8日至2016年11月14日;每天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止(北京时间,节假日休息,逾期不予受理)。
3、报名地点:怀化市市民服务中心A栋4楼(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4、报名时须携带以下资料原件(所有资料验原件留加盖行政公章彩色影印件二套并胶装成册。): (1)、公告期间内开具的单位介绍信(介绍信日期以电脑打印时间为准); (2)、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或已更换后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 (3)、资质证书扫描件; (4)、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5)、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及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证; (6)、技术负责人职称证书; (7)、按湘建建[2015]57号文要求项目关键岗位人员的相应的有效的资格证件,并提供企业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项目关键岗位人员投标截止时间前近6个月内连续的社保证明; (8)、投标保证金银行进账单; (9)、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结果)或入湘施工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以上的资料、证件、证明应当真实、完整、有效且原件与复印件必须一致,否则,恕不受理。招标人将随时对以上资料、证件、证明进行核查,若招标人在核查时或必要的调查过程中发现投标人有弄虚作假行为,将取消其相应资格,并按相关法律法规处罚。
七、开标时间及地点
1、开标时间为:详见招标文件(北京时间)。
2、开标地点:怀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八、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湖南省住建厅湘建建[2013]282号文件评标办法中“综合评估法(I)”。
九、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怀化市招标投标监管网、怀化市建设工程招投标信息网上同时发布。
十、行政监管
本次招标项目接受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招标投标监管机构监督。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怀化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十一.联系方式:
招标人:怀化市交通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址:怀化市图书馆4楼
联系人:莫主任
联系电话:18692509253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思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址:怀化市鹤州路飞达创业园3楼
联系人:杨先生
电话:177745895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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